花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装饰装修管理,推行室内空气检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材料供应市场的监管”。装修材料是否合格、是否环保,已成为目前消费者在装饰装修过程中非常关注的一个消费环节。由于材料类别多,从出厂到消费使用的过程中,涉及的监管部门也多。产品生产和流通上,由环保、质监部门监督把关,在使用环节上,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把关。目前我局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中,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本局将根据新的“三定”方案明确职能职责,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二、关于“完善室内装饰装修有关规定”。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原市房产局在贯彻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建质〔2008〕133号文件)的同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先后以市政府名义、本局名义以及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室内、门店装饰装修税收征管的通知》(岳政告〔2005〕9号通告)、《关于加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岳房发〔2007〕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装饰装修行业行为的紧急通知》(岳装协〔2011〕06号文件)、《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主城区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收费行为的通知》(岳市价〔2012〕85号文件)。后段,待机构改革完成,我们将根据职能职责,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制度。
三、关于“严格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资格准入制度”。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业主装修时须聘请有合法资质的装修企业进行装修。对此,我们一直在努力宣传贯彻和推动。由于消费群体和消费水平的原因,一些业主聘请了无资质队伍进行装修。对此,我们一直在依法加大对“装修游击队”的打击力度,但并无手段管控业主。为规范市场行为,我们连续几年对装饰装修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对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颁发了相应的资格证书,目前绝大多数施工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后段,我们将继续加大培训考核力度,现正在筹备新一轮的培训工作。
四、关于“加强室内装饰装修环境的质量控制”。从政策和实例角度加大室内空气质量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同时,业主也可委托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可向我局举报。
最后,感谢你们对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1日
承办责任人:邓志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蒋毅 0730-8398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