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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5-12-01 10:06

肖翠兰政协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科学协调小区开发与社会管理矛盾的建议”提案,我们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探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希望能得到您的认可与理解。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城镇化水平迅速提高,大量人口涌向城市,城市居民小区建设也越来越多,居民小区治理矛盾突现。你提到的科学协调小区开发与社会管理矛盾的建议,切中了要害,为此我们认为相关部门应齐抓共管,很抓落实:

1、规划部门应严格按照《城市居民区规划设计方案》等相关标准,将社区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进行规划方案审批,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批。规划核查验收时,把社区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核查,未落实的不予通过核验。

2、住建部门在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再次对社区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把关;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过程中,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强化监管,否者不予验收。

3、房产部门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应将社区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用房在房产总证中明确,以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落实。

4、建议物业行主管部门对住宅小区物管用房统一制作永久铭牌,对物管用房的使用功能予以挂牌明示,便于社会监督。并将此纳入新竣工住宅办理房屋权证的核查内容。

再次感谢您对小区开发与社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刘新华

承  办  人:王福祥

联系电话:13575008858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