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姚平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贫困残疾人住房解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贫困残疾人住房解困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建议》对目前我市贫困残疾人住房解困工作的现状给予了客观实在的评价,提出的建议很中肯,对加强我市贫困残疾人住房解困工作很有借鉴作用,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参考吸纳。经研究,现将涉及到我局职能的工作答复如下:
农村危房改造是为解决农村住房最危险、最困难家庭最基本的住房需求的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是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解困途径之一。2015年,我局主要将从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方面。坚持自愿原则,实施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重点帮扶对象为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农户,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低保户及赤贫农户。重点帮扶户数不得少于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的25%。我们严格要求各县市区实行阳光操作,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乡)审核、县审批、市督查”的程序,认真审定一般危改对象和重点帮扶对象。二是在控制帮扶对象新建房标准方面。坚持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重点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一般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签订危改协议时,帮扶对象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的内容,未履行承诺的要追回补助。三是帮扶对象补助标准方面。分新建、修缮加固两类实施补助。“三无”残疾人户、分散居住的残疾人五保户、一户多残户新建住房列为重点帮扶户,每户补助30000元左右,其他残疾人户新建住房列为一般帮扶户,每户补助20000元左右;修缮加固根据住房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3000-8000元。
我们坚信有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您的关心和支持,经多方努力,多渠道想办法,我市残疾人事业一定会健康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贫困残疾人住房解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刘新华
承 办 人:汤志杰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