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绍凯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加强建筑劳务市场监管,促进劳务企业规范发展》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建筑劳务市场现状及主要问题
1、建筑劳务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竞争力不强。截止目前我市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虽有150多家,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劳务企业不足40家,大部分劳务企业是名不符实,没有实质开展劳务分包经营业务。
2、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缺少扶持政策。劳务企业处于整个建筑产业链的最下游,扶持政策不完善,建筑劳务企业生存艰难,我市建筑劳务企业还处在培育发展阶段,建筑劳务企业在劳务分包计价、自身权益维护、建筑劳务人员输出、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医疗及养老保险、劳务人员社会保障与新农合的合并统一及异地转移接续等方面都存在投入不足及系统性政策支持不够的问题。
3、没有形成规范有序的建筑劳务市场。目前包工头带队施工仍是我市建筑劳务市场的主流群体,劳务用工多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包工头队伍或使用零散用工。这些包工头队伍到处以低价或超低价承揽劳务作业分包工程,由于这些包工队的作业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松散,不注重施工技术规范,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管理意识不浓,扰乱了建筑劳务市场秩序。
4、建筑劳务分包监管缺乏有效手段。一方面一些经营不规范的总承包企业为承揽工程,不惜低于成本价垫资施工,并采用压低劳务分包价格、拖欠劳务费用等手段向劳务企业转嫁经营风险,导致劳务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另一方面在行政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总承包企业与包工头私下交易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总承包企业虽然与劳务企业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但实质上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了挂靠在劳务企业的作业队,对劳务工人与劳务企业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不闻不问,这导致了劳务分包市场秩序混乱,制约了建筑劳务企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5、劳务企业自身存在问题。从企业数量来看,我市劳务企业近些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劳务企业发展距离成为真正市场主体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大多数劳务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的管理层仍然是施工队长及班组长,企业的人员、资金、机械设备仍掌握在演变为公司管理层的“包工头”手中,企业管理处于失控状态;二是由于成本等原因,劳务企业常常忽视培训教育工作和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导致了人员素质下降且流 动性过大;三是大部分劳务企业没有科学的发展战略,没有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导致其所提供服务的差异化不明显,加剧了市场恶性竞争。为了弥补纯劳务分包可能导致的亏损,劳务企业往往采用增加承包辅料和施工机械设备的方法扩大劳务分包内容,甚至演变为以包代管的严重违规行为。
二、促进劳务企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针对以上建筑劳务市场的现象,按照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多项合理建议,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以促进劳务企业的规范发展。具体措施有以下五个方面:
1、整合规范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以住建部新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按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湘建建[2015]59号)文件精神,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进一步提高建筑劳务企业门槛。对我市150多家建筑劳务企业开展资质换证工作,严格按标准要求及省厅要求,开展换证申请的企业均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那些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失效的名不符实、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务企业坚决不予换证,采取自然淘汰,过期资质自动失效。达到整合规范我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意图,从制度上强化劳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劳务用工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按部、省要求,逐步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各项要求。先做好实名制管理的宣贯、推广工作,再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督导工作。规范建筑劳务用工,逐步实行劳务队伍成建制。实行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施工劳务企业除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外,还应将现场劳务人员的相关资料报施工总承包企业核实、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也应配备现场专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监督施工劳务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确保工资支付到位,并留存相关资料。
3、加大对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认定。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劳务分包及拖欠劳务费或劳务人员工资、引发群体性讨薪事件等不良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查处结果予以通报。每月定期向省厅上报本市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15年1-5月,全市共计检查项目474次,检查建设单位405次,检查施工企业411次,其中发现有违法劳务分包行为的项目数3个,有违法劳务分包行为的企业数3家,共对3家企业进行停业整顿,并将违法分包事实上报省厅。
4、加强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根据省厅要求,今年,将劳务分包合同的备案由市造价站调整为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主要就是要求质安处项目一线监督人员加强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将项目的实际劳务分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录入省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监管。
5、积极推进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参保扩面工作。按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15〕6号),各建筑劳务企业与总承包建筑企业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后,应立即将分包合同报送工程所在地劳保基金管理机构备案。各级劳保基金管理机构在拨付劳保基金时,根据双方施工合同,按总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各自承担的工程量分别将劳保基金拨付到各建筑企业。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建筑企业及建筑劳务企业将一线从业人员中的技术骨干逐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逐步促进劳务人员向产业工人转型。
6、加强建筑劳务基地建设,开展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多年来,我市重视基地建设,把搞好基地建设当作发展建筑劳务经济,做强做大建筑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如有针对性地选择劳动力资源丰富、建筑业传统特色鲜明的湘阴县作为劳务输出基地加以培育,从政策、资金、技能鉴定上支持劳务培训基地。引导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加大培训投入。争取专项经费作为建筑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经费,多渠道进行建筑务工人员培训。如今年我局岗培中心建立了我市的脚手架搭设培训实训基地,并从市总工会争取15万元的湖南工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职业培训专项帮扶资金,共免费培训了100多名农民工架子工。
虽然近来在建筑劳务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用建筑市场发展的形势需要来衡量,同建筑业发达的地区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建筑行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感谢对我市建筑劳务市场监管提出的宝贵建议。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