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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岳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05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6-07-12 11:16

尊敬的沈玮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大力推进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刻不容缓》的提案收悉。提出的建议很中肯,对于加强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很有借鉴作用,我们在以后的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将认真吸纳。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是为解决农村住房最危险、最困难家庭的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是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解困途径之一。2013年由我局牵头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村危房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作为重要中心工作之一,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制定了专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也健全了机制,制定了方案。为实现全市农村危改整体推进,我们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借助我市列入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范围的契机,以打造武广高铁岳阳段沿线、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和建制镇农村危房改造为示范,带动全市整体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危房全改造、政策全覆盖、点面齐推进”的总体要求,于2015年9月29日召开全市推进城市棚户(旧城)区改造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会议,并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15〕20号),计划至2017年底,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10万户。

二、主要做法

1、努力扩大政策惠民效应。为更好地推进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们积极对接省住建厅争取各项政策向我市倾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争取武广高铁岳阳段沿线农危改造和风貌改造列入全省笼子。获悉省政府计划将武广高铁沿线长沙段作为省级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和风貌改造示范后,我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省住建厅对接请示,获批将岳阳段武广高铁沿线临湘、云溪、岳阳县、汨罗市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项目进入省整体推进笼子。二是争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向我市倾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要求,我们积极对接省住建厅争取政策倾斜,2013年至2015年,我局争取省里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共39970户, 补贴资金43514.5万元,2016年第一批争取9100户,资金7252万元。

2、严格实行阳光操作程序。一是规范审核流程。建立了“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把关、县级复核审批、市级牵头督查”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并确保“四到位”,即机构人员到位、工作经费到位、职责职能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对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核查、县审批”的审核程序,做到村、乡镇、县市区三级公示到位,部分县市区还推行了危改对象电视公示,把相关流程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各县市区均建立了帮扶对象花名册,凡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户均与当地主管部门签订改造合同。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组织座谈会,掌握各县市区农村危改情况,分析解决热点和难点。二是严格控制标准。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建房标准,明确要求建一层,并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签订危改协议时,帮扶对象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对超面积、超层数的对象户取消危改对象资格。三是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按照《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11〕27号)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县市区专门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补助资金集中管理。补助资金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到目前为止,未发现危改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

3、不断强化日常管理督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制度,推进农户档案信息化系统建设,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全面建立档案。建立完善了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制度,制定统一的纸质档案格式,内容涵盖了信息系统要求的全部数据,覆盖了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严格执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通过不断建设和完善,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所有农户全部建立了档案。二是完善数据录入。各级危改办紧紧抓住数据录入这个关键环节,坚持实时动态录入,实行“建档一户、录入一户”,按工作进展及时补充完善农户档案信息,确保数据采集录入与工作进展情况和农户档案信息完全一致,及时查验农户档案各项信息,发现错误、可疑信息及时核实和纠正。三是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系统实现了各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到户和数据共享,避免了有关信息的重复填报和重复统计。通过信息系统实现了相关数据的快速查询,汇总数据的实时生成和有关统计指标的动态分析,提高了效率,更好地促进了政策措施的落实。四是强化工作督查。我们每年对各县市区危改对象进行现场随机抽查,确保帮扶政策真正落实到特别困难农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克服人手少、任务重,交通不便等困难,抽调力量,分组分区对辖区内每个重点帮扶对象逐一上门调查和现场核实,保证了国家政策真正惠及到农户身上。

三、后段措施

根据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际情况,后段,拟采取如下措施:

1、认真落实政策。按照中央、省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危(旧)房改造与规范农村建房相结合整体推进的要求,我们将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按照三年目标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完成。

2、加强示范推进。突出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新农村建设、规范村民建房、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整合政策和资金,以点带面逐步解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群生活水平。

3、严格资金管理。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封闭运行。在加强资金管理基础上,积极配合、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等部门对资金的监管。

4、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我们将督促县级住建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规定组织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施工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凡建新拆旧的危(旧)房改造,必须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的意见》(岳政发〔2015〕6号)文件规定要求,做到规划先行,先批后建,按图建房,一户一宅;实行“三到场”制度(批前选址到场、开工放线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后方可全额拨付补助资金。

我们坚信有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您的关心和支持,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刘新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汤志杰 0730-8218817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