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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5-12-01 09:38

尊敬的姜鸽军代表:

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枫桥湖路岳城小学架设人行天桥”的建设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通过市长信箱、12345热线、来信来访等陆续收到了上百件关于在城区内修建人行通道的意见和建议。对该问题,我们一直高度重视,组织专业单位进行了多年的调研,并修建了沃尔玛、二医院、朝阳小学等一批过街人行天桥,极大了方便了群众。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加之城市交通设施底子薄,以及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行人、自行车及摩托车不按交通标线和信号灯通行,部分路段人车矛盾仍然存在,城市交通问题已成为全国较为普遍的现象。为此 ,市政府办下发了《2014—2016年市中心城区道路微循环交通组织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天桥、地下通道等人行通道建设。2015年计划基本完成洞庭汽车站、市妇幼保健院、东方红小学人行过街设施建设,启动步行街九龙路口、桥东路口人行过街设施建设;2016年计划启动南湖广场路口、东风广场路口、岳阳大道(枫树新村)、冷水铺路(洛王)、青年路五叉路口、建湘路口等处人行过街设施建设,具体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目前,我局正在委托相关单位开展设计等前期工作,力争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对您提到的枫桥湖路岳城小学路段,一方面,建议交警部门加强现场管理,通过增设斑马线、行人二次过街设施、减速带,完善交通信号灯、限速标志和监控摄像头,同时加强市民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驾驶员和行人安全出行意识等措施,缓解交通矛盾,确保交通畅通。另一方面,我们积极与交警等相关部门对修建人行天桥进行进一步论证,力争列入2016年城建计划,尽早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负责人:艾更知

承  办  人:刘子帆

联系电话:13873029898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