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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5-12-01 09:42

尊敬的李元珍代表:

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市交通功能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在议案中对市城区断头路的建设以及中长期规划建设城市高架桥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很多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的城市建设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吸收和采纳。

一、关于断头路建设

1、岳州路。该路2010年我局已组建专门班子进行了建设,拉通了洞庭大道至边检站200米路段。但由于征拆和资金方面问题,经报请市政府同意,该路暂缓实施,至今也未列入年度城建计划,我局将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力争列为2016年度城建计划。

2、德胜北路北段。该路已列入2015年城建计划,概算投资3400万元,采用“市投市建”形式由楼区政府负责实施,市城投负责资金筹措。

3、茶园路。该路为市水建投储备土地的配套道路。今年,我们将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力争列为2016年度城建计划。

4、枫桥湖西路。目前,由于3517的搬迁问题此路段至今未拉通,且涉及到九华山片区(含3517)的规划调整。由于九华山片区(含3517)规划一直未正式确定,该路的建设方案也未最终明确。在今年市政府下达的城建计划中,市政府明确由市规划局进一步完善九华山片区(含3517)规划。待九华山片区(含3517)规划和道路建设方案确定后,我局力争将道路建设列入2016年城建计划。

二、关于中长期规划建设高架桥

我局将会同规划、交通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论证,在2016年度城建计划编制工作中予以重点考虑,力争将高架桥中长期规划列入2016年度城建计划前期项目。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负责人:艾更知

承  办  人:刘子帆

联系电话:13873029898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