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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岳阳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6-07-07 10:27

尊敬的李正钧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鼓励现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我们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希望能得到您的认可与理解。

2012年8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时,必须设置电梯。自此以后,我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均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对于完善住宅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应对社会老龄化,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然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很多,涉及许多政策、部门,还有资金投入、运行管理以及审批的部门、审批的条件、审批程序等等问题。目前,全国只有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已开展了这项工作,我省还没有实施。尽管如此,2015年6月,我局会同市规划局草拟了《关于岳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意见(暂行)》以及部份加装电梯示意图(附后)。由于受经济条件等因素制约,现阶段我市全面实施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仍存在很大难度,对具备条件的,我局将积极提供职能服务和技术指导。同时,我市已经开展的旧城改造,特别是今年启动的城区十大片区(包括三五一七、四化建、杨树塘等)棚户区改造,将拆除1.2万户既有多层住宅,新建住宅将严格执行《住宅设计规范》国家标准,逐步解决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刘新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福祥 0730-8222590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