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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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花园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公示(2021-004-051)

来源:市物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29 09:55

恒康花园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公示

(2021-004-051)

物业名称

恒康花园

业委会主任

联系电话

物业企业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申请人

芋头田社区

经办人

李兴旺

联系电话

17711606032

维 修 项 目

预算金额(元)

受益业主(户)

受益面积(M2)

业主签名(户)

签名面积(M2)

2栋3单元屋面防水

18000

12

1127.88

8

751.92

2栋1单元屋面防水

18000

12

1127.88

8

751.92

2栋2单元屋面防水

18000

12

1127.88

8

751.92

金额合计(元)

54000

大写:伍万肆仟元整

决算金额(元)

54000

可拨金额

43950

大写:肆万叁仟玖佰伍拾元整

说明

1、维修项目由芋头田社区申请,费用由小区受益业主审核,芋头田社区业委会监督。相关资料已在相关物业区域内公示,未交维修资金或资金已使用完的业主须现金分摊。

2、以上各项使用项目网络公示期: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上述时间内书面向市物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物业服务中心将按规定划拨资金。咨询电话:888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