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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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名都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公示11.8

来源:市物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8-11-08 15:35

香洲名都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公示

物业名称

香洲名都

业委会主任

联系电话

物业企业

湖南明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汪伟

联系电话

13807300057

申请人

湖南明达物业公司

经办人

李春梅 联系电话15873009182

维  修  项  目

预算金额

(元)

受益业主(户)

受益面积(M²)

业主签名

(户)

签名面积(M²)

7栋外墙维修

13900

28

4832.1

20

3451.5

7栋3单元屋面防水

10400

7

1192.1

5

1021.8

7栋2单元屋面防水

10816

7

1192.1

5

851.5

11栋1单元屋面防水

11600

7

1223.95

6

1049.1

金额合计(元)

46716

大写:肆万陆仟柒佰壹拾陆元整

决算金额(元)

42616

实拨金额(元)

40635

大写:肆万零陆佰叁拾伍元整

说明

费用由香洲名都受益业主和湖南明达物业公司审核,湖畔社区居委会监督。相关资料已在相关物业区域内公示,未交维修资金或资金已使用完的业主须现金分摊。

以上各项使用项目网络公示期: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上述时间内书面向市物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物业服务中心将按规定划拨资金。咨询电话:888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