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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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新区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公示

来源:市人大行政科 发布时间:2017-12-26 00:00

物业名称

人大新区

业委会主任

 

联系电话

物业企业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申请人

市人大行政科

经办人

胡斌 联系电话:13707302951

                   

预算金额(元)

受益业主(户)

业主签名(

人大新区3栋01户型屋面维修

3800

5

5

金额合计(元)

3800

大写:叁仟捌佰元整

决算金额(元)

3800

实拨金额 (元) 

3800

大写:叁仟捌佰元整

说明

    费用由市人大新区受益业主市人大行政科审核,相关资料已在相关物业区域内公示,未交维修资金或资金已使用完的业主须现金分摊。

人大新区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公示

     

    以上各项使用项目网络公示期: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上述时间内书面向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物业办将按规定划拨资金。咨询电话:875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