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786号)要求,按照《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1)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湖南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均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和《统计报表制度》规定,上报统计报表。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1.2019年2月28日前,企业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在办事大厅的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栏目中,通过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统计管理系统),报送各项统计数据,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报表真实性和准确性声明(见附件2)扫描件。
2.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8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除完成上述操作外,还应当于2019年5月15日前,通过统计管理系统,将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勘察设计收入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反映企业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并将纸质版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或不能准确反映企业勘察设计收入的企业,将不列入全国勘察设计收入前50名排序名单。
三、填报要求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辖区内勘察设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工作,确保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各勘察设计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对未报、迟报统计数据信息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我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同时把不按规定报送的勘察设计企业列为我厅企业资质动态重点核查对象。
四、其他事项
统计报表填报流程详见《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指南》(见附件3),统计报表报送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请与我厅勘察设计处联系。软件使用中若有问题,请与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技术人员联系。
技术支持电话:010—88018812 010—88018813
联系电话:0731—82231046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