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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光纤和广电有线网络到户工作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5-01-20 11:3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建局和市经信委《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湖南省级标准的通知》(岳经信发[2014]66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广电有线网络通信设施建设,确保有线电视同轴电缆和光纤到户工作执行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凡我市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其通过图审的设计文件中明确应设置广电有线网络同轴电缆和光纤到户的,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二、工作职责

1、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擅自取消和变更有关设计内容。应将其作为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重要内容,组织验收并签署意见。

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和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有线电视同轴电缆和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的施工质量。

3、监理单位应对广电有线网络同轴电缆和光纤到户施工实施(旁站)监理,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住宅建筑户内有线电视同轴电缆和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施工。

三、工作要求

市质安处各监督科室应加强对受监项目有线电视同轴电缆和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进行监督和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不按相关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情节严重的,应下发整改通知或停工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按程序认定上报责任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并申请实施行政处罚。项目竣工验收前应核查有线电视同轴电缆和光纤到户通信设施专项验收资料,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对未组织有线电视同轴电缆和光纤到户通信设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