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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岳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岳建函〔2017〕175号)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7-06-08 09:39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南湖新区交通建设局、城陵矶新港区国土规划建设部、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安全事故教训,彻底清剿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市安〔2017〕19号)要求,经局研究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全力实现“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为确保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稳定,制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罗王星耀组长,副局长叶建国、艾更知、纪检组长胡列宇任副组长,局质量安全科、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城市建设科、住房保障科、勘察设计科、行政审批办、招标投标办、监察室及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建设工程工程造价管理站、局岗培中心、局信息中心和市质量检测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彭韬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在全市建筑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1、未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

2、建筑施工图纸未经图审合格违规开工建设的。

3、建设单位借用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自搭班子组织施工行为,不按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的。

4、不按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的或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的;企业对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脱节;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不落实的;作业人员“三违”现象较为突出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

5、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落实或未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防护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实专家评审制度的。

6、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手续擅自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管理制度不落实的;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7、不依法办理招投标手续的;参建责任主体无资质、超资质承担业务、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的;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工程的;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预拌混凝土企业、站点无资质生产、销售混凝土的;施工企业使用无资质预拌混凝土或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

8、报建手续不健全,非法违法开工建设的。

四、行动步骤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2017年6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6月初—6月底):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要切实履行“打非治违”主体责任,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本区域非法违法项目摸底排查,跟踪掌握非法违法项目动态台账,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要对市中心城区非法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动态掌握非法违法项目底数,分类进行处置查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质量安全受监工程项目的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处理,同时,对全市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检查监管,切实落实好差别化管理。

2、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7月—10月):各县(市)、区要按照行动工作方案,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大力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市局将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在建项目进行重点督导,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并通过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公开通报、媒体曝光等措施,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涉及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督查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各县(市)、区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营造氛围,强化监督。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制订举报奖励政策,动员和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专项行动,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深入分析非法违法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对拒不服从监管的、质量安全隐患突出,并整治不落实的、拒不整改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动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要注重源头治理,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防止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确保“打非治违”工作落实到位。

(四)统筹兼顾,健全机制。要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相结合,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在6月20日前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市局,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市局。行动期间,要注意总结“打非治违”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沟通信息。每月23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展、典型案例、采取措施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报送市局质量安全科。

联系电话(传真):8213963

电子邮箱:383414806@qq.com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