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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平台建设 实现信息共享

岳阳县建档立卡扶贫系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简介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8-09-17 09:10


2018年来,为了进一步推进建档立卡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的目的。今年6月,我们切实加大投入,认真落实县扶贫办信息中心人员、资金、技术力量保障,抓好岳阳县建档立卡扶贫系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为精准扶贫提供优质的数据基础和信息保障。

一、平台建设情况

1、平台建设的目的。过来,我们在扶贫工作中,存在部门数据不一致、县乡村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影响和制约精准扶贫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好信息基础工作,确保数据精准、信息闭环,省、市、县各级领导都有具体要求。由于贫困户信息使用的行业部门多、行业政策多,加之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使用账号有限,实现建档立卡扶贫信息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使用”,是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和举措。

2、平台建设的投入。一是人员配备。为了搞好平台建设,县扶贫办信息中心配备了一名专职信息员,从事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和数据处理。二是资金投入。通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共投入17.5万元,通过租赁本地服务器,开发岳阳县建档立卡扶贫系统信息共享平台。三是技术保障。软件公司提供常年的系统维护和升级工作。

3、平台建设的框架。以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为核心,结合住建、人社、民政、教体局等行业部门系统数据,建立岳阳县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实现即时上传、定期更新、实时查询、相互比对等功能,共开发数据导入、数据查询比对、乡镇应用等模块,奠定岳阳县精准扶贫工作数字化应用基础。

二、平台使用情况

1、开展动态调整信息比对工作。2017年底,贫困户的识别和纳入新增了比对程序,即要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提名、县级信息比对、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告”(即“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程序进行;同时,清退人员也要做好走访、登记、评议、比对、公示工作,如何开展信息比对是一个难题,比对的数据量较大,涉及的部门较多,比对的准确性较低。在今年7月份动态调整工作中,全县上报的新增与清退对象共5153人,全部通过信息工作平台进行比对,效果又快又好。通过比对,共有17名拥有小车、4名拥有商品房、18名进行了工商注册的人员在这次动态调整上报贫困人口新增,我们依此进行认真督查核实,确保动态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

2、落实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在落实审计部门关于贫困户相关问题整改工作中,我们通过平台比对,共比对出已脱贫住危房对象89户。

3、落实信访举报工作。对群众举报扶贫对象识别不准的问题进行开展了2次比对。

三、平台建设的建议与要求。

1、部门配合还有差距。个别部门对平台建设不重视,数据上传不及时,造成平台建设工作的效能性不是很好。

2、数据共享存在局限性。

①房产、车辆信息不能实现实时共享、比对。由于我县不动产中心、县交警大队等部门保密要求,不能公开本部门系统数据,在大数据比对使用上还存缺陷。

②受本地区域性局限,信息比对实用性不理想。我们在“四类对象”比对工作中,有房有车人员仅局限为在本县范围内登记的对象,县外登记的无法进行查询比对,致使信息比对结果的运用不理想。

③行业扶贫职能的交叉,致使数据共享不理想。如健康扶贫,涉及到卫计、人社两个部门;又如教育扶贫,涉及到从幼儿园到大学各种学生信息等等。

3、平台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通过上半年我县建档立卡扶贫系统信息共享平台的使用,我们认为平台在以下三个方面有待于加强。

①扩大用户应用。教育、卫计数据都是从各医院、学校汇总统计的,在汇总统计过程中难免出现错误。因此,我们计划进一步扩大用户应用,将平台用户推广到学校、医院,从发生地上传原始数据。

②提高信息质量。为了提高信息比对的实用性,对房产、车辆等部门提供的数据,最低要求要以市级为基础。

③做好保护个人隐私与信息共享的结合工作。通过做好软件开发,做到既保护个人隐私,又能实现信息共享,真正让扶贫大数据平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