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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市本级公租房部分申请家庭配租资格的公告1018

来源: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18 08:40

经审查,周平等96户家庭于申请公租房(廉租房)配租轮候期间,在岳阳市城区存在购有私房、领取棚户(旧城)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款的情况,不再符合公共租赁房配租资格。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现决定取消周平等96户家庭市本级公共租赁房资格并予公示(具体名单详见岳阳市住建局官网<jsj.yueyang.gov.cn>),公示期7日(2019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上述家庭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公示期内可向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申诉,或依法主张权利。

地址: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楼(南湖大道315号)

联系电话:8218817    18207302810

附件:取消市本级公租房部分申请家庭配租资格对象公示名单.xls

 

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