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的《2017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附表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jsj.yueyang.gov.cn/) 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730-8222580,会展中心东侧房地产交易中心10楼,邮政编码:414000)。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组织保障,完善机制,提高效能,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为社会公众提供了高质量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1、领导高度重视。年初,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围绕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要求,紧扣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把推进政务公开和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紧密联系,明确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推进权力运行公开、推进重点工作公开、推进窗口服务提质等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主要领导工作分工,明确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叶建国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在我局官网公开。年中,召开局务会,重点评价政务公开工作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以此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2、组织机构到位。根据有关人事调整,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星耀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叶建国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行政审批办,负责牵头指导、实施、督促全局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局行政审批办、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具有审批(政务服务)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工作人员。
3、经费给予保障。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经费列入了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经费(政务服务由局机关保障、政府网站建设由信息中心保障),确保了我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工作经费和官网建设运行经费。
4、考核机制完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并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到牵头领导及责任单位。按季度对本单位执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及考核,及时纠正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加强网站建设。按照市政务中心工作要求,严格遵循政府网站建设规范,结合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考核体系,多次对《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网站栏目进行优化和完善,建立信息及时推送机制,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及时发布我市建设系统工作动态、机构设置、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资金信息、规划计划等需要对公众公开的基本信息。二是拓展业务专题。在我局网站原有的栏目基础上,按市政府规定并依据市民需求,新增了《棚改危改》、《黑臭水体整治专题专栏》、《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综合监管平台》专题,及时发布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受到广泛关注。三是及时公开重大政策。分类梳理汇总,在本部门网站设立了《建设文件》、《政策法规》、《行业新闻》等专栏,凡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政策文件、重大工作动态均及时发布公开,今年来,共公开有关信息286条。
2、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充分利用《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各类诉求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强化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全面实行网上招投标报名,网上招投标系统经过多年的运行,得到了广大建筑业企业一致好评,已累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3000多条,答疑公告600多条,中标公示2900多条,其中,今年来发布市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告110多条,县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告82条,将招投标活动置于阳光之下,保证了正确信息传递和社会舆论引导,未收到一起投诉,满意率100%。二是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完善网上监管服务,紧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公开局办公室、质量安全监督处、建设工程监察支队投诉热线电话。同时,创建了《项目实施》栏目,就我市的重大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行业重点信息公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的行政职能及行业特点,及时主动公开我市工程质量治理、施工许可、城建项目管理、村镇建设、棚改危改、保障性住房、勘察设计、污水管理、墙改散装、建筑岗位资格管理等信息。
3、增强政民互动。一是信访渠道。通过《市长信箱》、12345公众服务热线、来信来访等,向群众宣讲政策,解决民众实际困难。今年来,共办理《市长信箱》718件、12345公众服务热线1702件;办理房地产开发突出重点信访问题50件;接待群众来访62起共587人次,受理信访件63件,受理率、处理率和反馈率100%。二是领导解读。今年来,全国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显著,但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普遍呈现高位运行走势,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民热心关注。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星耀针对如何平抑房价、稳定市场预期、引导理性购房这些问题,参加了记者问答。今年9月21日,根据市政府新闻办安排,我局进行了“展示新成就、喜迎十九大”新闻发布会,向省市媒体介绍了五年来我市新型城镇化、“两房两棚”、“两供两治”以及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成就,并由我局三位党组成员分别答记者问。三是新闻宣传。在岳阳电视台、岳阳日报发布多条新闻报道,扩大政策解读效应,有力助推了棚改征拆工作加速推进。四是网络调查。就我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市民置业意愿、房价等百姓关注的问题,进行网络调查,广泛征集意见。
4、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一是加强窗口建设。窗口管理实施 “一岗三责”制,对每月工作坚持总结讲评;窗口服务实行严格考核制,坚持围绕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等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固化了考核标准,制订和健全了一系列便民、优质、高效等服务制度。二是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我局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市政府网和本部门网站全面集中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将不必要的前置条件予以取消或改为事后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申请材料,采用核准、登记、备案等方法,简化审批环节。通过建立工程项目报建审批绿色通道, 16项施工许可资料调整为14项,30项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全部后置,15项施工合同备案资料精简到6项,获得服务对象好评。三是优化便捷服务。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主站,通过统一的内容管理平台实现单位点登录、多站点管理和信息多点同步发布,实现政府网站“一站式”服务和管理。优化了《网上服务大厅》栏目建设,公开办事流程、收费项目,实现了网上公示、查询、下载申办和投诉的功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截至2017年12月,我局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14件,其中:网上受理申请10件、信函受理申请4件,均做到了及时受理、及时回复。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220人次,其中现场接待380人次,咨询电话接听560人次,网上咨询940人次,提供服务类信息510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根据要求,为保证本局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局配备了6名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专项经费7万元(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费用。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本局没有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各科室配合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与开发;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针对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能胜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附表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49 |
其中: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1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决的情况 |
次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8 |
1、专职人员数 (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7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