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规划建设部),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相关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2〕237号),现转发给你们。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该通知要求贯彻执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与其不一致的,以湘建价〔2012〕237号文件规定为准;对拒不执行省厅发布的人工工资单价的行为,我局将对其责任主体进行严肃查处。
“养老保险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的一部分,应当进入工程造价。目前,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价或办理结算时,普遍存在未计取“养老保险费”的现象。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09〕406号)要求,将“养老保险费”计入工程造价。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