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王家河桥东停车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岳阳王家河桥东停车场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7〕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并经监管部门核准招标,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王家河桥东停车场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王家河
2.3
工程概况:岳阳王家河桥东停车场项目位于岳阳市主城区,本项目位于岳阳大道与大桥河路交口,西临大桥河路及王家河风光带,南临岳阳大道,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1607.2�O,净用地面积11848.8�O,总建筑面积22520.70�O。本项目经财评审定工程费用为14361.2238万元人民币。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其中:
2.4.1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
2.4.2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600天。
2.6
保修要求:土建工程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机械式停车设备质保期为二年,其他设备按生产厂家质保期提供质保。
本项目为施工及设备总承包工程,即交钥匙工程,承包人应交付所有本项目招标范围要求的智能停车系统,发包人无需再购置任何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的施工企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以及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2层及以上),或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单位和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 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关键岗位人员要求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项目专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安全员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施
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如经现场监督人员查验发现假证、克隆证等情况,将作以下处理:①没收该企业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②报省厅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③限制该企业一定期限内在岳阳市招投标活动。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公司职工且具备社保证明(提供在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办理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
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3.6
设备单位如为代理商,除满足上述3.2条要求外,另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授权书(本项目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报名后不能更换。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3.7.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8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投标人近3年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②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证明)原件。非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原件;②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证明)原件,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单位签字时间或完工证明上的时间为准)。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建监督〔2017〕76号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 5 月 27 日上午12:00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咨询电话:0730-2966626)。
5.3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在2019年 4 月 26 日至2019年 5 月 6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yueyang.gov.cn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③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兴路与狮子山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南面庙坡小区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有意参加的,请2019年 4 月 26 日至2019年 5 月 6 日登录《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www.yueyang.gov.cn/jsj/
》网站,点击主页右下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市级)】(222.242.228.190:8088)进入《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和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yueyang.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内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自行安排工程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召开答疑会,澄清质疑由各投标人网上不署名自由提问,招标代理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期限截止后,收集整理,形成答疑纪要发布到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5 月 28 日9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4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需联合体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工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7308985789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中路
256号宏安大厦28楼
电话:
18608419810
联系人:陈女士
黄先生
附件下载:
注意:电子招标文件(*.ZBS)需要使用电子标书阅读器查看,阅读器免费
下载使用,技术支持QQ群号:51158716
图纸:
清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