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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建发〔2011〕25号关于转发切实做好城建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1-05-23 00:00

各县(市)、区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建设局,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城建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建明电〔2011〕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当前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宣传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进一步健全汛期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汛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排查,清除隐患。要扎实开展好汛期关键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制定科学的排查方案,对本地区在建各项工程开展拉网式的安全排查,对存在的防汛隐患部位要做好现场检查监测工作,排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法。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特别是要对汛期恶劣天气高空、室外作业、边坡和土方工程乱堆乱挖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值班,快速妥处。要加强防汛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建立防汛值班制度,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要加强应急救援工作部署,能做到关键时刻迅速反应、及时抢险、有效防范。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8213963(传真)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