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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建发〔2011〕33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1-06-07 00:00

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科学评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生产水平提高,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建〔2010〕149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228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市级安全质量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49号”和“湘建建〔2010〕228号”等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都必须向市安全质量认证中心申请市级安全质量认证。
    二、申报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市安全质量认证中心开始受理申报认证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对未按期通过安全质量认证,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将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申请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予延期换证。
    三、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申请市级安全质量认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1、《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申报表》(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获得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5、企业贯彻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技术手册;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全套资料目录(具体资料企业留存备查);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自评汇总表(附件二);
    8、企业自我考核评价报告;
    9、《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三);
    10、企业对每个在建工程项目检查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附件四),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达标验收意见。
    (二)申报资料要求:
    1、提交申报资料时,需提供《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申请表》和《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本,要求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单位及工程名称栏必须填写全称。
    2、资料统一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方式为胶装)。材料为复印件的,应随带原件在提交资料时备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岳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工作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岳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永忠
    成  员:王福祥  周建平  龚刚辉  孔天禄  汤志杰
    喻武超  李  文  夏卫亚  龙  强  张锦辉
    陈振军  罗庆国  高  林  徐  勇  李  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福祥 、副主任:徐勇、李为。
    为确保岳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工作圆满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岳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简称“市安全质量认证中心”),该中心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受理建筑施工企业市级安全质量认证申请,组织开展市级安全质量认证工作,公布经岳阳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市级安全质量认证结果,办公地点设岳阳市城乡建设协会,高林同志任市安全质量认证中心主任。
    五、工作要求
    1、各企业应组建专门的安全质量认证工作班子,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有序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质量认证工作。
    2、制定出台本企业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和贯标技术手册。
    3、各企业要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准确掌握项目底数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扎实开展施工现场自查自纠,并主动向项目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达标验收评定申请,确保项目达标验收信息及时录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
    4、认真做好安全质量认证资料的准备工作。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