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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岳建发〔2013〕18号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3-04-02 00:00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建设局、临港产业新区国土规划建设部,市城乡建设协会,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3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3月16日
 
                         2013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实干兴业、实干“保安”的总体要求,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核心,深入推进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严格“打非治违”,深化专项整治,持续开展行业文明创建,强化企业主体、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完善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推进企业改革改制,拓展经营领域和市场,加快多元化发展,着力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全年建筑业总产值突破250亿元,同比增长12%以上,其中外拓产值突破48亿元,同比增长13%,实现增加值128.6亿元,增幅15%;百亿元产值死亡人数控制在0.7以内,争创芙蓉奖工程2项、省优质工程12项、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50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98%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1.强化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和企业安全认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确保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投入到位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施工现场阶段性动态评定,对阶段性动态评定不合格的项目实施差别化管理。
继续组织开展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创建工作,严格落实示范工地的审查考评责任,加强对示范工地验收评定工作的层级指导与监督,严格按现场抽查符合率确定省级示范工地的数量和项目。
继续强化安全认证工作,重点引导企业摸清管理力量与在建项目匹配情况,对在建项目实行标准化、程序化管理。督促全市所有房建和市政工程总承包一级企业申请省级安全认证,督促全市所有房建和市政工程二、三级总承包企业申请市级安全认证,对申请的企业全部开展认证并公布认证结果。
2.强化监督绩效考核,落实监督主体责任。继续开展季度性监督规范化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监督机构进行量化评分、考核通报,重点督促各级监督机构全面摸清辖区项目底数、项目监督情况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对监督人员及监管项目进行分类评估指导。加强对县市区的层级监督指导,确保责任落实到基层。
进一步完善一线监督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明确监督人员岗位职责,通过比对监督记录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督促一线监督人员落实监督规范化要求,严格考核奖惩,重点解决达标验收不到位、监督记录不真实和跟踪整改不落实等问题。
3.加强信息应用处置,强化市场现场联动。以监督规范化考核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为抓手,加强项目监管平台信息录入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将本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包括建设程序完备和不完备项目)信息录入平台,实现应录尽录、及时录入。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查询和使用,完善内部联动机制,强化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联动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设立企业登录端口,使企业全面掌握本单位在建项目实施情况及被监督情况,提升企业对项目的管控能力。
4.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领导机构,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突出消除监管“盲区”、“特区”,深化项目排查整改,建立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台账,认真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项目挂牌予以督办;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认真做到“四个一律”。 深入企业、项目和群众广泛动员、大力宣传“打非治违”工作,引导企业深入开展违法操作、违章作业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治违”责任。对“打非治违”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予以警示、通报和约谈。对非法违法问题突出、打击难度大的地方、企业和项目,提请安委会挂牌督办。
5.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适应建筑行业生产特点,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合并为安全生产责任险。实行市场化差别费率机制,将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与项目安全生产状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地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挂钩,并逐步实现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覆盖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起重机械及提升设备安拆单位及钢管、扣件租赁单位等工程项目所有责任主体。利用市场手段,促进企业加强项目管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监督机构完善监督保证体系,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水平,优化工程建设环境。
6.开展专项治理,消除薄弱环节。深化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督促各地摸清本地实际使用和已办理备案、使用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的底数,摸清本地租赁、安拆、检测单位及从业人员情况,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动态监管台账。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检验检测结果报告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现场核查,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单位予以严肃查处。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安全监管专题调研,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系统”,规范政策措施,强化全过程监管。
深化监理专项整治,以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和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为抓手,督促监理企业配足项目监理人员,规范监理行为,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市局在上半年将抽取一定数量监理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现场监理部人员重复押证、不到岗履职和监理责任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不良行为记录、停业整顿和降低资质等级等措施予以查处。全面实施监理规范化,按照监督规范化要点要求督促监理企业开展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对照在建项目考核企业监理规范化实施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不良行为记录、降低诚信等级处理。
继续开展支模架脚手架专项整治,把好钢管、扣件及安全防护用品的进场验收关,分层次开展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架子工骨干人员的专项培训教育,强化方案编制审批、搭设检查验收、隐患自查整改,严格落实验收程序,对高大支模系统和悬挑脚手架项目进行重点排查。
继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逐步建立建设工程检测数据在线监督系统,规范检测单位行为。
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制定本地区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专项规划,既防范过度恶性竞争,又防止垄断经营;将季度质量安全督查延伸到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全面清理整顿无资质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企业、分站、“黑站”;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比对检测,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比对检测,对列为差别管理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比对检测比例不低于30%。
7.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在全市建筑行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实干兴业“保安”,树行业新风。扎实开展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围绕规范监督、阳光监督,开展模范党员监督工程师和优秀监督工程师评选活动,激发广大监督人员荣誉感,引导和促进监督人员强化责任心和使命感,着力解决“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问题,变被动履职为主动作为。继续开展监督人员集中轮训和现场跟班学习,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素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协调解决县市区安全监督机构的性质和人员编制、经费问题,确保安全监督队伍稳定。认真开展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加大施工、监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表彰一批优胜企业、优胜项目和劳动能手。继续抓好项目工地流动人口计生综治工作。
(二)加快促进建筑业转型发展
1.加强对接,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优先”精神。以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认真落实招投标“两规定三办法”,以招投标为抓手,强化标前标后监管,支持质量安全可靠、诚实守信的市内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搭建平台,引导大型建设业主与市内骨干建筑业企业合作对接,促进本市施工企业扩大市内市场份额;引导市内大型建筑业企业与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抱团发展,形成集群优势。
2.引导企业调整经营结构。认真分析我市及市外入岳建筑业企业业务领域、资质结构,积极研究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重大投资方向,加大对企业发展的指导与扶持。支持企业资质升级,鼓励企业在投资比重大的水利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民用机场等方面发展专业能力,拓展业务。引导企业积极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参与县城和小城镇的综合成片开发,进军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领域;引导资金雄厚、管理技术能力强的骨干企业,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延伸产业链条,实现多元发展。
3.以科技、人才和文化三核创新为引领,提升企业竞争力。积极引导优势骨干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编制工程建设工法、标准,组织开展新技术工程应用示范,推广绿色施工。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人才录用、培训、使用、激励等全过程管理办法,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倡导企业加强文化建设,发挥思想文化的感召作用、凝聚作用、推动作用和保障作用,构筑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积极支持企业对外开拓。认真落实支持企业对外开拓的支持政策,围绕建筑企业外拓市场的实际需求,简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外拓企业的表彰、宣传力度,评选表彰对外开拓先进企业和一批“走出去”优秀企业。
5.强化行业劳保统筹。在继续抓好劳保基金征收,强化监管的基础上,切实执行湘建建〔2012〕203号文规定,将劳保基金的拨付比例与企业实际参保人数挂钩。提高劳保基金保障功能,推动更多的建筑企业参保及已参保企业参保人数的扩面,引导建筑企业逐步将一线农民工中的技术骨干从新农保养老保险形式逐步纳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充分利用劳保调剂基金作用,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促进行业稳定。继续做好建筑企业和建筑行业农民工“双联”帮扶工作。
(三)切实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在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加强工程计价市场监督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工程造价全过程监管机制,重点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公示制度,公示中标价、合同价和结算价,强化工程实施中设计变更监管,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国有投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效益,防止和遏制工程建设腐败现象。
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督促建筑业企业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力争实现建设工程公开招标率、进场交易率100%。全面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我省新颁布的湘建建〔2013〕18号、19号、20号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全方位监管,在全市实施“招标计划书”制度,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确保在程序上不出问题;加强专家评委的培训,确保评标质量;严肃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力争招投标投诉明显减少;积极开展和全面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工作,达到进一步规范全市招投标活动的目的;严格规范代理机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代理业务,提高代理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形成全方位监督。
3.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严格准入条件,认真执行资质审批六项制度,确保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质量。继续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按不低于建筑业企业总数5%的比例进行资质动态核查,重点对不申请安全认证及安全认证未通过的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认真落实《岳阳市工程建设入岳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入岳企业监管;加大入岳企业清出力度,对被公布不良行为记录,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及时注销入岳企业登记证。建立常态化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制度,定期对力量配备不足、人员重复押证较多的监理企业进行资质核查。
4.加大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力度。对作出了行政处罚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同时认定上报公布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加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上报力度,将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情况列为监督执法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