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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工作责任表的通知岳建发〔2013〕25号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3-05-15 00:00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规划建设部),市污水处理管理处,市质量安全监督处: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强化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行业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运营效益,实现我市设市城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8%以上,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根据省政府《湖南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省环保厅、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湖南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和《岳阳市城镇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工作责任表》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3年度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工作责任表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