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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建发〔2013〕38号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3-06-24 00:00

各相关科(室):
    为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管理,按照《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岳市财绩【2013】4号)文件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201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了《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好本次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特此通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31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岳政办函【2012】171号)文件精神,按照《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岳市财绩【2013】4号)要求,为高标准地完成本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黑皮
    副组长:程志忠、谢卿
    组  员:孔天禄、龚刚辉、周敬军、易芳
    评价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财审计科。
二、绩效自评内容及步骤
     自评内容是2012年度采砂石场人员经费补助项目,涉及资金110万元,其步骤如下:
    (一)根据自评范围确定财政支出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可参考《岳阳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并在其基础上进行具体细化、量化)。
    (二)向项目实施单位转发通知并部署工作。
    (三)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1、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
    2、收集整理项目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
    3、参照步骤(一)中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绩效进行自评打分,填写《岳阳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自评表中应在各评价指标的“备注”栏对该项目考评情况进行简要的文字性描述并相应给分;
    4、根据项目实际和填报说明,规范撰写《岳阳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第五部分可作为单独的报告附后。
    (四)对项目实施单位报送情况进行核查并开展现场评价工作,在核查无误的基础上对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最后综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市财政局。
三、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5月22日——5月25日)
    (二)工作部署(5月26日——6月5日)
    对相关科室的人员进行工作部署或组织一次培训。
    (三)项目自评(6月6日——6月10日)
    (四)抽评核查(6月11日——6月15日)
    由领导小组组织对自评情况进行抽评核查。
    (五)汇总分析(6月16日——6月25日)
    由领导小组对单位项目自评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将自评结果汇总报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室和绩效评价部门。
四、需报送材料
    (一)绩效评价报告和自评表一式二份(连同电子文本)。
    (二)其他相关资料:
    1、根据项目实际量化细化后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项目立项的可行性报告和相关文件;
    3、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组织实施有关管理规定;
    4、自评工作底稿;
    5、其他佐证材料。
五、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相关资料要认真分析,保证评价结果真实合理;在自评过程中,要规范工作程序,并及时与绩效自评小组进行沟通,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推进。

附:1、岳阳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岳阳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填报说明
3、岳阳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4、岳阳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