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规划建设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为确保夏季高温和建筑施工高峰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和建筑施工高峰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建明电[2013]1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文件要求,督促好各施工现场相关责任主体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夏季高温和施工高峰期特点,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扎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施工高峰期条件下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