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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绩效观与工作绩效”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通知岳建发〔2013〕45号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3-08-22 00:00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务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开展以“绩效观与工作绩效”为主题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通知》(岳人社发〔2013〕7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公务员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求,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教育,创新工作思维,改进工作作风,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将绩效观落实到工程项目上,执行在工作行动中,体现在具体成效里,为加快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二、培训对象
  局机关和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树立正确的绩效观,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提升工作绩效的主要途径,公务员心理健康与工作绩效等。
  培训教材:海南出版社出版的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系列教材之一——《绩效观与工作绩效》。
  四、培训方式
  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经典阅读与专题讲座相结合,定期轮训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
  一是集中培训。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从7月份开始到11月底结束,组织进行专题辅导,辅导课程请专家讲课,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培训结束后,参加全市统一的考试。
  二是个人自学。培训对象参照有关推荐书目、理论网站,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自学,撰写读书笔记,开展理论思考和学习研究。
  三是座谈讨论。在通读精读有关书籍和专家辅导的基础上,开展讨论,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畅谈收获体会、交流学习经验。
  四是撰写心得体会。每人至少完成一篇以上有一定质量的心得体会文章,要求紧密联系个人工作实际,探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推进观念创新、管理创新、环境创新。
  五、培训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绩效观与工作绩效》培训是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培训工作将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所录用公务员不得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各科室、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务必高度重视,把学习培训任务落实好。局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罗黑皮同志任组长,程志忠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孔天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局人事科,具体负责培训日常工作。
  2、统筹安排,全面推进。要把此次培训学习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局党组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结合起来,与加强单位管理和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快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3、加强督促,确保质量。本次培训主题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每一名参学者务必理论联系实际,保证学习培训质量。局人事科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将学习计划安排及时通知各科室、各单位,提供有关学习资料,认真做好考勤登记、学习纪录、学习小结,及时整理有关学习资料,收集有关学习成果,并向上推介培训学习经验。培训完成后,将学习情况在公务员信息系统中和《公务员培训证书》上登记。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