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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直管项目部分监管工作直接委托的通知岳建发〔2014〕23号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4-05-13 00:00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建设局,临港产业新区国土规划建设部,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直管建设工程项目部分监管工作直接委托的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地址在各县(市)区的省直管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其施工许可证发放、质量安全注册、日常巡查、竣工验收和备案及“打非治违”等工作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对现有项目要拿出工作方案,迅速与省厅对接,严格依法依规监管;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特此通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