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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通知岳建发〔2014〕56号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4-09-05 00:00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通知》(岳市宣联[2013]8号)、《2013年岳阳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方案》(岳市文明办联[2013]8号)的要求,按照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为迎接11月份全国文明委专家组对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测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我局网络文明传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重要意义
网络文明传播工作是文明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文明办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依托文明单位创建平台,大力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壮大精神文明建设网上宣传力量,传播文明、引领风尚,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不断推进网络文明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局网络文明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罗黑皮同志任组长,李永忠、程志忠、艾更知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信息中心,李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易煜同志任联络员。
网络文明传播工作是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的重要内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派一名政治可靠,文字功底扎实的工作人员参加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充分运用网络先进手段,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不断推进网络文明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明确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基本任务
  志愿者要在局网络文明传播领导小组指导下积极开展如下活动:
  1、日常传播活动。(1)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须开通中国文明网博客(新华博客)、其他博客至少一个(人民网博客、光明网博客、新浪博客、网易博客、搜狐博客);须开通腾讯微博和新浪微博;须在岳阳文明网注册户头,加入中国文明网及岳阳文明网建立的博客圈,关注传播活动官方微博。(2)根据局网络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围绕传播主题,撰写博文、评论,传递正面声音。每人每月撰写博文、评论各不少于1篇,骨干人员博文不少于2篇、评论不少于1篇。评论文章要求原创,在博客发布博文和评论文章时请将文章共享至岳阳文明网博客圈。(3)适时在微博、重要网站论坛、社区、QQ群等互动空间,针对文明话题进行跟帖、留言、转播。每人每月不少于20条。
  2、参与重大传播活动。主动配合中国文明网、湖南文明网、岳阳文明网组织的网上重大传播活动,及时完成相应任务。
  3、组织特色传播活动。(1)结合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特色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每季度至少1次。重点传播“讲文明、树新风”、节俭理念、道德箴言、好人好事、抑制网络脏话、抵制网络谣言等。(2)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团队,通过QQ群、微群等方式结队开展专项文明传播活动,每季度至少1次。
  4、提高传播工作效果。(1)按照市文明办、网管中心提出的培养博客点击量超50万、微博有效粉丝超5万的知名博主的工作目标,充分调动局系统工作积极性,注重特色网络文明传播,策划创作具有影响力的博客、微博和评论等,(2)争取撰写的文章获全国或省级新闻奖;争取原创稿件入选中国文明网优秀稿件。
特此通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