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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岳建发〔2014〕57号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4-09-06 00:00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建设局,临港产业新区国土规划建设部,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17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检工作,并将情况于9月2日前报市局,市局将组织进行督查。
特此通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