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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建筑工程管理综合治理行动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岳建函〔2014〕189号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4-12-02 10:52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建设局,临港产业新区国土规划建设部,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岳阳市建筑工程管理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岳建发〔2014〕67号)、《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通知》(岳建发〔2014〕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671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建筑工程全面排查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督查工作的通知》(湘建办函〔2014〕54号)要求,
我局决定近期对各县(市)区宣贯落实建筑工程管理综合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市场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实施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
1.各县(市)区按照岳建发〔2014〕67号文件要求,宣贯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情况。
2.各县(市)区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工作情况。
3.各县(市)区按照岳建发〔2014〕68号文件要求,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情况,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打击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现象,依法惩处招投标违法行为的工作情况。
(二)房屋市政工程“打非治违”工作
各地按照《湖南省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湘政办函〔2014〕20号)、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4年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岳建发〔2014〕14号)要求,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打非治违”工作情况。
二、督查安排
(一)督查方式
方式一:
1、座谈。督查组与受检县(市)区座谈,交流有关工作情况,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2、查阅资料。根据督查内容,督查组查阅受检县(市)区相关文件、资料。
3、抽取项目。采用网上平台抽取、随机抽查、巡查发现等方式确定检查项目。重点关注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查现场质量安全失控项目、有群众举报的项目、排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及项目。每个县(市)区抽查3个项目,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外地企业施工项目各1个。市区每组抽查4个项目,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违法建设项目和外地入岳施工项目各1个。
4、现场检查。对抽取的项目按照督查内容对施工现场逐项进行检查和取证,主要查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履职情况、项目部人员到岗情况、监理机构人员履职情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施工现场重点危险源、人证相符情况、项目承发包情况、合同履约情况及其他情况。
5、反馈意见。检查完毕,由督查组组织召开检查情况反馈会,向受检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检查意见。
6、下发执法建议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督查组填写并下发《建筑市场执法建议书》。
方式二:
1、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检查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直接检查施工现场。
2、督查组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检查情况。
3、下发执法建议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督查组填写并下发《建筑市场执法建议书》。
(二)组织形式和督查地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3个督查组。
1、第一督查组
组长:李永忠
成员:张伟 付宗奎 米胜 赵晴
联络员:米胜 13789018636
督查地区:汨罗市、湘阴县、屈原区
2、第二督查组
组长:程志忠
成员:孔天禄 陈艳国 陈新文 林强 
联络员:孔天禄 13907300437
督查地区:临湘市、华容县、君山区
3、第三督查组
组长:胡列宇
成员:徐勇 吴大祥 李为 郑建军   
联络员:徐勇 13975036399
督查地区:平江县、岳阳县、云溪区
(三)时间安排。2014年12月上旬至12月下旬,其中12月上旬抽查市城区项目,各县(市)区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按照部、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本地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自查自纠和全面排查工作,重点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质量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填写好违法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各县(市)区应在12月20日前对本地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完成一次全面排查,市质安处负责对城区在建工程完成全面排查,市监察支队负责对违法工程的全面排查摸底。并将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排查中发现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情况在2014年12月30日前报市局建设市场科。
(二)所有受检工程应按检查材料清单(见附件)内容,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备查,相关人员携带相关证件现场验证。
(三)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在督查过程中,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受检项目进行仔细检查,如实客观反映问题,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和有关反腐倡廉规定,坚持廉洁自律。受检项目相关单位在现场外需与检查组沟通的,必须通过联络员,由组长同意安排。
(四)检查组食宿由受检县(市)区统一安排,住宿标准为标间,费用由检查组人员自结。检查组不得接受被检查相关单位用餐接待,各县(市)区不安排检查组在高档酒店用餐,不安排娱乐活动。
附件:
1、各方责任主体项目现场需提供材料清单
2、违法建设项目汇总表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