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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岳建发〔2014〕79号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4-12-31 16:14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建设局,临港产业新区国土规划建设部,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2014年12月29日早上8点,北京市发生“12·29”清华附中坍塌重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29日晚7点30分,住房城乡建设部紧急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王宁副部长通报了近两个月发生的五起建筑施工坍塌事故,并予以全国通报批评。陈政高部长传达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对“12·29”事故做出的“尽快查清原因,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

陈政高部长就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提出四项措施,一是对发生5人较大事故的,住建部将派员赶赴现场,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情况;二是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之内不得承揽新业务;三是对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责成当地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四是住建部对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的查处进行挂牌督办,主要督办事故查处时限是不是符合要求,事故处理是不是合法合规、是不是有力度,事故查处情况要在中国建设报上公布。

陈政高部长对建筑施工安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将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承担起监管责任,特别是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职责,如果失职,将受到相应责任追究。二是要分析发生事故的深层次原因,要对症下药,逐一理清、逐一解决。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用重典,加大处罚力度,采取断然措施解决问题。四是这次会议后,各地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为切实履行建筑安全管理职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12·29”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湘建明电[2014]16号)要求,我局决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人命关天,生命至上,各地、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是法律赋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建筑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损害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代价。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迅速将住建部“12·2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到企业、到项目、到个人,要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强化责任,抓紧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1、明确排查的范围。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包括各类园区、开发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私人规模建房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内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排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组织对市中心城区已受监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负责组织督促市中心城区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立即停工。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拆等单位负责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排查。

2、突出排查的重点。一是深基坑和高切坡、外脚手架和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现场消防安全等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二是非法违法项目是否坚决停工。

3、落实排查的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牵头责任人,必须现场带班,必须组织项目经理、安全员、机械员等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明确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表》(附表)中签字,加盖公章。建筑起重机械租凭、安拆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现场带班,必须组织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排查,明确建筑起重机械能否正常使用,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表》中签字,加盖公章。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必须督促施工、建筑起重机械租凭、安拆等单位开展排查工作,并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价,跟踪旁站消除安全隐患,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表》中签字,加盖公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表》由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在2015年1月12日前报工程项目所在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三、重拳出击,从严从快执法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要一律责令停工,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隐患未得到彻底整改前不得继续施工。对拒不停工整改的,一律按规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的严重不良行为;对违法违规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作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或处罚建议;对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责任企业和个人,该吊销资质的坚决吊销资质,该降低资质等级的坚决降低资质等级,该吊销执业资格的坚决吊销执业资格,该责令停止执业的坚决责令停止执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岁末年初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各地要全面彻底排查各类施工现场隐患,有效防范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市住建局将在2015年1月份组成督查组,对各相关责任主体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和“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表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31日


附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m2

建设单位

工程进度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起重机械安拆单位

项目负责人

部    位

排  查  整  治  情  况

深基坑与高边坡

支模架

脚手架

建筑起重机械

临边洞口防护

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

现场消防安全

其它施工安全

重大危险源

施工

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

机械

安拆

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理

单位

项目总监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