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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建筑工程管理综合治理行动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督查情况的通报岳建发〔2015〕4号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5-01-06 09:51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建设局,临港产业新区国土规划建设部,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关于开展对建筑工程管理综合治理行动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岳建函〔2014〕189号)要求,我局组成3个督查组,于2014年12月8日至17日对市区及各县(市)区开展了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保障性住房、违法建设、外地施工企业和市政工程等项目的情况。共抽查项目34个(含市区项目12个),包括保障性住房项目12个,违法项目4个、市政项目1个、工业项目2个、公建项目5个。通过检查,发现建设单位问题124条,施工总承包单位问题180条,分包单位问题48条,监理单位问题36条,已下发执法建议书2份,拟下发执法建议书8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市建筑工程综合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并取得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成立了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均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职责和整治重点,安排了专人推进。二是进行了宣传发动,多数县(市)区按照部、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对本辖区内治理行动进行了部署;岳阳县出动宣传车在全县所有在建工地进行3天宣传,悬挂了宣传条幅128条,印发了宣传手册;三是做到层层落实,全面铺开建筑工程管理综合治理行动,确保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和建筑市场秩序等专项治理行动不流于形式。临湘市、华容县还分别向政府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争取了政府的支持;四是开展了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宣贯培训工作,截止12月底,市岗位培训中心已按计划培训350人。

(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开展。一是组织了自查自纠和全面排查。除个别县(市)区整体工作滞后外,全市已基本完成在建项目自查自纠和全面排查,华容县组织开展质量检查活动,通过抽查工程资料和巡查项目现场,对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督查情况采取计分排名,印发了通报,并召开会议进行了讲评,对落实不力的2个项目作出了大会批评,采取了责令停工整改、约谈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等措施。临湘市以主管副市长亲自督查、局长和副局长带队检查等方式,扎实开展了质量安全、“打非治违”、建筑市场秩序等多项整治行动。二是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等三项制度基本落实。除违法建设项目外,被检查项目绝大多数已签署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平江县采取施工现场指纹签到制、监管人员考勤制、和现场管理扣分制等措施,进行专项联合检查5次,发现排查隐患635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3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5份,不良行为告知书2份。

(三)“打非治违”取得成效。各县(市)、区按照《湖南省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湘政办函〔2014〕20号)、《湖南省“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湘政办明电〔2014〕105号)和市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打非治违”工作,非法违法建设项目明显减少。临湘市由局长、副局长带队,对工业园区、保障性住房、市政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情况,实行了纵向到底、横向倒边的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打击了违反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等6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的项目,建立了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和设备动态监管台账,并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整改到位,全年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4起,找相关企业负责人约谈5次,受理工程质量和安全投诉8起,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较好地保证了工程质量安全,目前该市基本消除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华容县开展了“打非治违”和商品砼的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查处违建项目8个,组织拆违活动5次。平江县针对伍市工业园区的专项建筑工程“打非治违”检查3次,对方正达电子、银桥化工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情况进行了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督查组认真严格检查,发现在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打非治违”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等三项制度落实有待加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宣传不到位,部分责任主体责任人对相关制度和部、省文件内容不清楚、不了解;二是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尚未签署承诺书;三是实施不规范,存在缺少法人授权书、注册执业人员未盖执业印章等问题;四是内容不全,施工单位仅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签署了承诺书,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未签署承诺书;五是个别项目存在施工项目经理和总监履职较差的情况。

(二)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有待深化。从督查情况看,一是存在自查自纠走过场问题,多数被检查项目没有认真进行自查和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没有主动提出和整改,有的甚至故意隐瞒不报;二是排查工作不细致不严格,负责全面排查的部门没有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的规定内容和要求认真排查;三是违法发包行为比较突出,建设单位擅自将绿化、消防、电梯、强弱电、给排水等专业工程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手续就直接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位,如胥家桥村民安置房、馨和园住宅小区、汨罗市山水路廉租房、富城国际、屈原行政区天问街道棚改一期、景诚大厦、圣鑫城财智公馆、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工矿棚户改造三期等项目;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工矿棚户改造三期、岳阳县公安局“二所合一”业务用房项目监理未招标;星河国际一期将弱电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工程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四是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依然存在,其中外地施工企业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项目部负责人与中标项目经理不符、社保资料不全、关键岗位人员变动大、工程款支付往来不规范、劳务分包采取“大清包”形式等,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城市棚改房项目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周转材料款和施工机械设备费用;五、其他具体问题:1、施工合同不规范,分包合同不备案,部分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工程款进度,存在合同通用条款以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代替,备案的施工合同基本无实质性内容。2、随意变更项目经理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如大桥城市棚改安置房项目,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11人进行了变更,华容中央广场项目有11人未按招标要求到岗履职。3、劳务分包不规范,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情况差,违反规定进行工程款支付等现象严重。如华容中央广场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的分公司与木工班组、泥工班组签署承包合同;4、未按规定标准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情况普遍。5、部分项目在总承包单位无劳务专业承包资质资质且无自有劳务人员的情况下,由总承包单位直接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如君山区建设项目均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劳务分包。

(三)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工程质量通病普遍存在,砌体结构组砌混乱、砌体竖缝砂浆不密实导致透亮、砼构件存在不密实跑模、砼试块养护不到位、厨厕砼翻边施工不到位等现象较多,多数被检项目未编制质量通病治理方案;二是施工安全管理上存在施工安全设备过了检定日期、施工方案与现场施工方式不一致等较多问题,如经济技术开发区胥家桥安置房施工现场的外脚手架为悬挑架但施工方案却是落地架,湘阴县远浦星城续建工程存在部分施工升降机的安全防坠器超过检定日期未检测的现象。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城市棚改房项目后浇带、施工缝处采用单立杆支撑,1#楼一层在建工程内作民工宿舍使用;三是工程质量检测不规范,存在无砌块、植筋试验委托检测、无折模试块、无对比检测、无砼试块检测等问题,影响工程质量。四是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施工,存在施工现场使用的图纸未盖审图章现象。如汨罗市存在无审图资质的部门,擅自出具审查结论的问题;君山区鱼龙渠保障房项目建设单位擅自将架空层由1.8米提高至2.3米,并擅自取消建筑节能分项,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四是对施工现场存在超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总承包单位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如屈原行政区景诚大厦转换层存在500*1200mm、600*1400mm的大梁,支模虽有专项方案但未进行专家论证就组织了施工。华容中央广场项目支模架方案未对现场梁、板进行计算,三楼电影院7米高支模板无方案,钢管接长基本在同一截面;五是存在监理不作为现象,表现在工程监理旁站记录不全、日常监理不到位,未对验收批和施工方案等结合工程实际进行认真审核,出现违规施工情况时监理无通知及意见等。

(四)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从督查情况看,多数县(市)区“打非治违”工作虽成效明显,但总体上不平衡,市区违法建设项目较多,部分项目仍在违法施工。各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避免执法不到位、处罚不到位。

(五)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区对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滞后,存在宣贯落实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处罚不到位、未按规定明确联络人和及时上报报表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宣贯力度。一是要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各级政府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支持;二是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要迅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责任主体的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相关责任人员知法、懂法,自觉依法建设;三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二)认真落实工程质量治理相关制度。一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制度,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工程质量承诺书签署不规范、不全面的在建项目,要按照规定要求补充法人授权书,专业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均应签署承诺书,注册执业人员必须加盖执业印章;二是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规定,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对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履职情况监督,核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记录不良行为和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

(三)加强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全面排查督查。一是要按照部、省、市要求,每3个月要组织一次对在建项目的全面排查,排查时应按照统一检查表格内容逐项认真检查,并将排查情况及结果及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二是开展不定期督查,对排查督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和转包违法发包分包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认定并从重处罚;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评标方式,有效发挥招投标的市场导向作用,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的内生动力,提高企业创建示范工地、优质工程和加强质量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要加强标后监管,对违法发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四)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一是要认真落实《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12.29”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湘建明电〔2014〕16号)精神,全面开展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和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坚决停工,对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坚决督促消除,对施工现场消防防火措施落实不力的企业和项目,要依法依规顶格处理到位;二是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实行多管齐下,强化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管理责任,督促现场安全员、机械员、安全监理人员在设备安装、检验检测、顶升加节、维修保养和拆卸等关键环节履职到位;三是针对督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制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五)抓好整改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督查组检查意见,进行分类处理。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项目要落实专人,逐项逐条限期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要立即责令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已下发或拟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要立即停工整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进一步调查核实和依法依规处理。项目整改、调查核实及处罚情况的书面材料在1月20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市场科。(联系电话:8225363)

(六)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联络员,并保持联络员相对稳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排查情况、督查情况和违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信息,我局将视各地报表报送情况确定下一次督查县(市)区名单,重点对上报零信息或未报报表的县(市)区进行督查。

附件:岳阳市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检查情况汇总表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