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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岳建发〔2015〕8号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5-01-27 16:53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1月5日省委省政府在郴州召开的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现场紧急会议和住房城乡建设部“12·2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现场紧急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湘建明电〔2015〕1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全方位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市安办〔2015〕2号)和市住建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岳建发〔2014〕79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春节前对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再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局长罗黑皮任组长,副局长李永忠、程志忠、胡列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查小组。

1、第一小组

组  长:李永忠

成  员:彭  韬、张  伟、李  为

联络员:彭  韬,13975003029

督查单位:华容县、岳阳县、君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第二小组

组  长:程志忠

成  员:徐  勇、李  江、刘  丹

联络员:徐  勇,13975036399

督查单位:汨罗市、湘阴县、屈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第三小组

组  长:胡列宇

成  员:陈勇慧、米  胜、吴大祥

联络员:陈勇慧,13517305900

督查单位:临湘市、平江县、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督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是否及时到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12·2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2015年1月5日省委省政府在郴州召开的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现场紧急会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市住建局召开的全市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贯彻执行《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办发电〔2014〕120号)、《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岳办发〔2014〕1号)、《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紧急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湘建明电〔2015〕1号)、《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岳建发〔2014〕79号)等文件精神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是否保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重大危险源是否识别监控到位,针对性的专项技术方案是否编制落实,安全隐患是否自查自纠整改消除,企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有关规定是否真正落实等。

3、各部门、各企业研究部署岁末年初、春节、“两会”、冬季施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应急管理特别是节日等特殊时段停产整顿、领导带班值班等情况。

三、督查办法

1、听取汇报。根据督查内容,督查小组听取受检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简要汇报。

2、查阅资料。查看受检单位有关工作开展的文件、会议记录、档案和台帐等资料。

3、抽查项目:每个县(市)、区抽查1-2个在建项目,从监管项目台账中随机抽取。对市中心城区在建项目由市质安处组织现场督查。

4、反馈意见。督查小组对受检单位督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本通知后,要认真作好迎检准备工作,督查情况将进行全市通报。

2、受检单位应对照督查内容进行简要汇报。要求汇报工作部署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后段工作思路和相关工作建议。

3、整理好相关迎检资料。主要是原始资料,以备督查小组查阅。

4、督查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纪律。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