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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岳建发〔2015〕15号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5-03-19 09:47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规划建设部),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要求,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依法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现将2015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核心,扎实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强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化监督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进一步健全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工

程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局属相关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1、2015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分为两大部分,采取百分制记分的方式进行,一部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60分。另一部分为质量和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考核,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40分。

2、工作目标考核每季度均以百分制记分的方式进行考核,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得分为一、二、三、四季度工作目标考核得分的平均分。具体考核按《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执行。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四个季度工作目标考核得分的平均分十工作考核年终加分项)×60%。

3、质量和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考核,采用全年百分制记分的方式进行考核。全年质量和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考核得分=事故考核得分×40%。2015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控制指标为4个。市中心城区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控制指标为2个,整个县(市)区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控制指标为2个,原则上要求各地2015年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控制指标为0个。事故考核方法如下:

(1)年度内未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的,不扣分。

(2)每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扣10分。

(3)每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扣20分。

(4)每发生一起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扣30分。

(5)发生一起死亡1人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取消评先

资格。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的,考核不合格;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按死亡1人事故考核,发生较大质量事故按死亡3人事故考核,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按死亡10人事故考核。

4、考核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60分及以上85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合格单位,60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工作不合格单位。

四、考核要求

1、被考核单位分别于2015年的4、7、10月5日前,向市局质量安全管理科报送季度自查自评情况。

2、被考核单位应于2015年12月3日前报送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评分标准中各分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下发或转发的文件、通知、通报以及台账等资料)。

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按考核要求认真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定期调度相应工作进展情况,以考核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4、市局将根据各考评对象季度自查自评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各考核对象实施综合考核。

附件:2015年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doc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