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07〕174号)和《关于委托下放建筑业部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25号)规定,经我局审核,高羚俸等16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熊毅等1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吴建安等1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沈志华等12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段旗波等28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陈水平等3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黎卫东等10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
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岳阳市2015年第3批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延续注册审批结果汇总表.xls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