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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岳建发〔2015〕32号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5-07-10 11:30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部),局相关单位,全市各参建责任主体单位:

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岳建函〔2015〕44号)要求,我局于2015年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了以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特殊时段为重点的上半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了解和检查了各地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部署、运行和执行情况。随机抽检16个在建工程项目,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73处、不规范市场行为68项,建议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停工通知书8份,现场下发执法建议书3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本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管工作,全面开展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特殊时段质量安全检查,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高度重视,全面开展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在郴州召开的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紧急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紧急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及《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地相继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迅速在辖区内开展了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回头看”活动,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落实整改,及时督促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从我局大排查督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在建项目现场有排查、停工整改痕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基本可控,大排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及时部署,认真开展特殊时段检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加全市建管工作会议后,陆续组织召开了本地区的建管工作会议,对全年建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按照我局2015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制定了本地区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层层分解了工作任务,及时开展了节后复工和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工作。平江县、临湘市、岳阳县住建部门春节后召开了局务会议,部署安排安全生产工作,成立节后复工和汛期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所有新开工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加强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其它县(市)区对节后复工和雨季汛期安全工作也做到了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排查工作成效显著,有效遏制往年同时期事故高发、频发势头。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一是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各地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设立永久性标牌和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等三项制度。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开工项目100%及时签署了授权书、承诺书,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100%设立永久性标牌,100%建立质量信用档案。二是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按照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制定了工作方案,在相关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平江县、临湘市、湘阴县等县(市)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执法案件查办较好,对规范本地区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今年上半年,针对建筑市场行为问题,全市共检查在建项目474个,有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3个,有转包行为的项目1个,有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6个,有挂靠行为的13个,有其他违法行为的5个;检查建设单位405家、施工企业411家,罚款15万元,停业整顿企业6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基础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有些工作需要进一步大力加强和改进。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地区特殊时段检查工作不到位。一是部分地区复工检查程序未执行到位,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跟踪督促整改工作不落实,复工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项目就已复工。如华容县香溢花都29栋、汨罗市港鑫龙城一期工程项目监督机构复工检查未通过,但实际该项目已复工,监督人员对该项目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未跟踪检查,导致项目带病复工。二是部分地区检查流于形式,责任不落实,未认真核查项目实体质量安全,同意复工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仍然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如屈原区、云溪区、汨罗市等地区特殊时段检查虽然全面开展,但督查组抽查发现部分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仍然存在较多明显的质量安全隐患。

(二)部分项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不落实。一是部分地区未认真履行对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华容县等部分地区个别项目存在项目经理、总监等五方责任主体签署的承诺书由他人盖执业资格章而本人不签字的情况,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只盖法人章不签字。二是部分已建项目补签授权书、承诺书工作开展不到位。三是部分项目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未在施工现场落实,各县(市)区均未按要求创建以预防开裂、渗漏为主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住宅质量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未落到实处。

(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仍然比较突出。一是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部分地区“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力,对非法违法项目执法、处罚不到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既未停工,也没有依法依规对责任主体实施有效处罚。如岳阳市市本级仍有29个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非法违法项目在施工,项目质量安全处于失控状态。省住建厅抽查的润康小区二期商住楼项目未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施工至第4层,既无质安保证资料,正在使用的塔吊也未进行检测,质量安全隐患突出。平江县、汨罗市、屈原区、湘阴县、云溪区、君山区均不同程度存在先开工后发施工许可证现象,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未依法对此类项目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现场存在较多的质量安全隐患。二是打击“三包一挂”行为的监督检查、处罚力度不够。从项目检查情况看,部分地区对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的违法发包、转包和挂靠行为查处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如:检查发现汨罗市港鑫龙城一期、屈原区湖南兴业物流综合楼项目业主涉嫌违法分包、湘阴县湘天才源综合楼项目、临湘市教师公租房(二期)涉嫌总包单位违法分包或转包等。三是施工合同大多数没有加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合同备案专用章,大部分项目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工程进度款,如云溪区岳阳森凯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信息综合大楼及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主体施工至11层,至今未支付工程款。四是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差,如平江县天力城一期工程除项目经理到岗外,其他管理人员均不在岗。华容县香溢花城三期工程,施工单位应到岗16人,实际到岗5人,且资料签字由他人代签,现场监理人员对现场施工情况完全不清楚、履职差等。五是劳务分包不规范,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不到岗履职,违反规定进行分包工程款支付,直接汇款到个人帐户等。六是普遍存在未按规定标准足够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

(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深入。一是脚手架、支模架专项整治开展不到位。受检项目普遍存在钢管、扣件未按实际批次按规定进场验收、未按进场验收的钢管、扣件编审专项方案,有的该专家论证未组织专家论证,不按方案组织施工。二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未开展到位,施工现场质量问题较突出,受检项目现场均未发现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痕迹,混凝土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不规范。三是扬尘综合防治工作开展不到位。大部分受检项目有方案但实际现场存在未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道路硬化、覆盖裸露土方等防尘措施。

(五)监督保证体系建设仍需加强。一是部分地区在建项目底数不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没有实行动态监管。部分地区只掌握了已核发施工许可的在建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底数,对非法违法项目的情况不清。没有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台帐,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面。二是部分县(市)区监督绩效考核工作不到位。对监督人员考核走过场,未落实奖惩措施,未定期组织开展月度考核工作,每季度未按要求组织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动态分析,未及时上报分析报告。分管领导和监督机构负责人未定期查看信息平台。三是部分地区行政许可把关不严。督查发现华容县香溢花城三期施工许可办理不规范,施工许可证上监督单位只有华容榕城监理公司,而实际监理单位为湖南贝特监理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4月25日下午14点20分,湖南省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新建500T/d选矿厂扩改工程,在进行塔吊维修作业过程中失稳侧翻,导致3人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虽不是发生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范围,但教训同样深刻,警醒我们应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继续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当前,我市正值施工高峰期,特别是近期出现大风、暴雨、高温等天气,气候条件复杂,施工环境恶劣,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地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支模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整治,及时督促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质量安全隐患,严防坍塌、火灾、高坠、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无方案或不按方案强行施工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要坚决予以停工。

(二)认真抓好整改工作。针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全面梳理和排查,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强化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及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要按督查组规定时限书面上报我局质安科。项目整改情况要及时录入监管信息平台,我局将组织专人检查项目整改和信息录入情况。

(三)落实项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一是认真开展对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设立永久性标牌和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等三项制度。加大五方责任主体签署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书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他人代签或只盖章不签字的情况要予以纠正。进一步督促已在建的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8月1日前全市所有已建项目必须补签完毕。二是加大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积极创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全面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治理工作。

(四)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局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九打九治” 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重点打击房屋市政工程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以及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施工、监理单位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一是要着重排查各类园区、开发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私人规模建房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对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停工。市城区对普遍性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遏制。二是要充分认识“两年行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五)加强监督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严格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将规范化绩效考核与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及监督信息录入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加大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落实奖惩措施。华容县、汨罗市、云溪区、君山区、屈原区等地要进一步加大监督规范化工作考核力度,湘阴县要加大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努力提升监管水平。二是加大关键岗位人员无证、假证上岗和不到岗不履职的监督力度。对发现的关键岗位人员无证、假证上岗、不到岗和严重不履职行为,要督促整改到位,屡教不改的,约谈企业负责人、上报不良行为记录,收回上岗人员证书等惩戒和执法措施。三是加强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平台录入和应用。目前,省住建厅开发建设的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平台已正式运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管理、诚信管理等工作中要全面使用该平台。县(市)区信息平台牵头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本地区信息录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报告,及时督促整改和纠正错误。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