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设文件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全面运行的通知岳建发〔2015〕39号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5-09-01 15:32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建设局(国土规划建设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信息中心,局相关科室,各检验检测单位、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贯彻落实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的通知》(湘建建〔2015〕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加快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全面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的建设和使用,严格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督促全市所有检测检验相应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于9月8日之前完成好企业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试验数据自动采集的设备改造。

二、全市所有依法取得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含预拌构件)生产企业的专项试验室,均应以依托省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为平台,使用省监管系统分配的账号与权限,于2015年9月10日前全面实现机构资质、人员资格、设备使用等信息的上传互通,并于9月30日前实现力值数据自动采集、不合格数据和报告的实时上传,按要求纳入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统一监管范围。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认真抓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和落实,在实现机构资质、人员资格、设备使用以及力值数据自动采集、不合格数据和报告实时上传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幕墙检测等检验检测过程的在线监控和数据、报告实时上传。

四、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实现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实时上传和在线监控,统一监管全市检测机构资质、人员、设备、检测行为和信用等,预防和查处超资质范围承接业务、资质挂靠、人员挂靠以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做好监管信息系统平台网络技术支持。

附件:

1、岳阳市检验检测机构以及预拌混凝土企业名录.xls

2、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信息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湘建建〔2015〕24号文件下载)

3、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湘建建〔2015〕24号文件下载)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