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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通报 (岳建发〔2016〕6号)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6-02-04 09:25

岳建发〔2016〕6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交通建设局,临港产业新区国土规划建设部、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岳建函〔2015〕170号)要求,我局组织三个督查组于2015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督查组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台账和资料,以“四不两直”的方式,抽查了22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7个),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197条,不规范市场行为48项,建议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8份,停工通知书4份,拟记录5家相关责任主体及8名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下发建筑市场执法建议书2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5年下半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推进建管“三化”工作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突出争创示范样板工程,同时,以点带面、示范引路,认真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和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成效较好。

1、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按照部、省的统一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深刻吸取天津滨海新区“8•12”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教训,紧密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定时制定大检查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在建工程项目现场自查自纠,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姑息、彻底整改,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下半年,全市共排查176个在建项目,发现质量安全隐患653条,不规范市场行为68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29份,停工通知书74份,行政处罚302.6万元,拟记录8家相关责任主体及8名相关责任人严重不良行为。

2、持续深入推进“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大部分县(市)区按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加强市场、现场联动,有效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建筑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全面整治非法违法建设问题。全市在建项目251个,其中非正常在建项目21个。通过整改,大部分非正常在建项目正在完善法定审批手续,接受质量安全监管,处于可控状态。市本级29个非法违法项目任务目标分解到7个督导组,逐个落实,其中21个项目已纳入质量安全监管,8个项目停工整改并补办相关手续。平江县以政府名义发文,将农村建房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并争取到县委县政府支持,增加10个编制,新成立了监察大队,强化巡查力度。湘阴县调整机构,将质安监督合并,形成合力,并专门成立监察大队,经费渠道由自收自支调整为全额拨款,解决了经费不足的问题。临湘市监管底数清晰,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屈原区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区住建局代拟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拟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二是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全市共检查在建项目36个,查处建设单位13家,施工企业6家,对涉嫌“三包一挂”的问题处罚金额68.5万元。临湘市、湘阴县、平江县、华容县、岳阳县等地按省、市要求,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引导企业争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示范工地,充分发挥示范引路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临湘市长安御都A块项目创建了省质量标准化示范观摩工程,华容县阳光水榭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创建了铝模板示范项目,全市共创建了省质量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4个,示范工地59个,示范工程30个,市级示范工地87个,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3、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大部分县(市)区加大了支模架、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预拌商品混凝土、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常见问题和监理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平江县、华容县、岳阳县、云溪区等地在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督查组随机抽查的在建项目脚手架、支模架基本能够按施工方案进行搭设。湘阴县、汨罗市加大了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拌混凝土场站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大部分县(市)、区按照监理专项整治要求,认真开展了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工作,临湘市制定《临湘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项目经理和总监每周现场带班不得少于4天,施工员和监理员不得少于6天,安全员和专监不得少于5天,并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平江县、屈原区要求各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定期到质安监督站进行指纹考勤。市中心城区、湘阴县、平江县、岳阳县积极开展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打非治违”工作不深入,少数地方非法建设问题仍然突出。一是监管覆盖不到位,质量安全管理失控。湘阴县非法违法工程项目较多,有24个没有及时纳入质量安全监管,湖南顺天财富集团开发的60万平方米房建项目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管范围;汨罗市、君山区未联合国土、规划、房产等部门进行全面排查和联合执法。二是对非法违法行为执法措施不落实,执法力度偏弱。汨罗市、君山区、岳阳县对违法建设责任主体执法力度不够,该处罚的未实施处罚;湘阴县、汨罗市有部分项目已完工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大部分县(市)区对非正常项目未及时录入监管信息平台,特别是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停工、不良行为告知、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等措施。

2、市场行为不规范,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问题仍然存在。一是建设单位不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岳阳市宝德东堤湾1号项目在未组织招投标、未申请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工程直接发包给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开工建设,直到被查处才补办招投标手续,涉嫌违法发包。二是关键岗位人员形同虚设。平江县海盟•山水豪庭一期工程26#栋建设单位为湖南海盟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长沙桐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督查发现,该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提前开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不履职,涉嫌挂靠。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个人。岳阳市广电中心劳务分包均由总承包单位与班组长签订,劳务工资由总承包单位直接支付给现场班组长,涉嫌劳务分包挂靠;施工总承包合同将消防、空调、装修等专业工程分离出来,由建设单位另行发包,涉嫌违法分包;湖南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1-3栋、外墙装修、铝合金门窗施工分包给个人,涉嫌违法发包。四是部分施工单位出让资质涉嫌挂靠。汨罗市港鑫龙城一期2#项目施工单位为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单位为深圳市鹏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均未到岗履职,涉嫌挂靠。

3、专项整治开展不深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一是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不深入。部分受检项目未按规定设置同条件养护试块和标准养护试块。华容县妇幼保健院技术服务大楼砌体组砌方式错误,未按照规范标准和施工图纸组砌施工,商品砼进场记录造假;湘阴县施工图审备案工作不规范。二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支模架、脚手架等工程落实专项施工方案整治开展不到位。部分受检项目施工总包单位对起重设备的管理责任缺失,隐患丛生。如君山区雅典君交花园项目四台人货电梯、汨罗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一台物料提升机、岳阳县盛源小区一台人货电梯、生态工业园公租房项目一台物料提升机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擅自投入使用,无动态管理台账记录;云溪区胜利市场商业网点住宅楼、平江县海盟山水豪庭一期26栋、屈原管理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塔吊附墙件设备安装、顶升加节无安装、交接验收资料,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岳阳市宝德东堤湾1号塔吊基础积水严重等。三是大部分地区对项目脚手架、支模架专项实施方案整治工作未落到实处,大部分受检项目的钢管、扣件、进场验收走过场。汨罗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高支模,悬挑架手架超规模,专项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四是对监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部分项目未按要求配备现场监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或到岗不履职,人证不符。如君山雅典交花园项目、汨罗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岳阳县盛园小区、生态工业园公租房、岳阳市宝德东堤湾1号、华容县妇幼保健院技术服务大楼等项目的监理部均不同程度存在该问题。

4、监督规范化、信息化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县(市)区月度和季度规范化考核流于形式,未比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本次督查考核项目26个,实际报送监督记录52份,其中1份不合格(屈原公安局商住楼工程)。二是监督记录频次不足,填写不真实,督查信息录入不及时。三是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监管不到位,对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问题,质安监督机构未及时处理,听之任之。四是监督重点不突出,保证基础条件不到位。部分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监督重点不突出,对保证质量安全基础条件未能全数检查。五是重大危险源识别不准确,检查不全面,监督不到位。一线监督员不能依据季节特点、气候变化和不同时段,来区别应对重大危险识的识别和监控,对专项方案不认真抽查,发现问题不及时记录。六是部分监督机构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未按要求及时登陆监管信息平台,查阅相关监督信息,不能动态掌握本地区的质量安全状况,并作出正确安排和部署。

5、扬尘污染治理和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屈原管理区、君山区、汨罗市、云溪区在扬尘污染治理方面未有效落实好我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长效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建发〔2015〕35号)文件要求,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部分受检项目施工现场不达标。部分受检项目未按要求制定冬季消防安全施工方案,如岳阳楼区芭蕉湖保障性住房项目10#、11#楼,汨罗市港鑫龙城一期2#、岳阳县盛源小区5#楼等项目。

三、2016年工作要求

1、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县(市)区要针对督查指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加大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和整治。要认真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岁末年初的停工和节后复工相关工作的布置和安排,每个在建项目必须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安全,同时要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2、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岁末年初是近几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和高发期。当前,我市天气情况复杂多变,雨雪冰冻天气逐渐增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结合当前开展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项目等责任主体加强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支模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整改,特别要加强对脚手架、支模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和治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针对存在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步消除、遏制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一是分类处理,遏制新增。要建立非法违法项目动态监管台账,分门别类处理。将具备基本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特别是涉及安置房、保障房、市政工程等民生工程的项目,要有效实施政府质量安全监督;对不具备基本开工条件,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项目,要坚决予以停工,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二是加强执法,确保受控。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与执法队伍要确保闭合联动监管,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坚决措施制止未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的项目非法施工。湘阴县、汨罗市、君山区要在“打非治违”工作方面加大力度,消除监管“特区”和“盲区”。

3、认真贯彻执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11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推进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将治理行动与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相结合,推动两年行动向更深层次开展,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项目。二是严厉查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要进一步扎实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承发包情况的全面检查,通过媒体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对“三包一挂”的工程项目,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三是要进一步落实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责任。按要求积极创建省、市两级工程项目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将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全过程,全面督促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相关参建单位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推进企业落实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工程实体质量问题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预拌商品混凝土、钢筋等材料及施工图纸等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涉及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擅自变更设计、降低节能标准、钢筋未按抗震设防规定检测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影响使用功能的渗、漏、裂等质量通病,确保工程项目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4、严格落实监督规范化、信息化。一是要切实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工作与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及监督信息录入情况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加大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对不能胜任监督工作的人员要采取离岗学习、调离岗位等措施,增强一线监督人员责任心,努力提高监管效能。二是加强层级监督。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园区、开发区的督查和指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对差别化管理地区和项目要实施领导带队驻点督导,积极引导差别化管理地区改进监管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要针对定期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的各地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重复押证问题,督促相关责任机构和责任人落实整改。对在下一个公布期仍然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上报记录其不良行为。同时,要组织专人定期查找本县市区信息录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不同步等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我局将安排专人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核查。

5、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此次督查暴露出保障性住房项目特别是县市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不容乐观的问题,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每月对本县市区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台账,并对本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排名,实施差别化管理。各地每季度末20日前,将本地1个质量安全隐患最突出和1个质量安全最受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报送我局质安科,我局将实施差别化管理。联系人:周锦龙,联系电话:0730-8213963,邮箱:383414806@qq.com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