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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岳阳市宝德东堤湾1号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通报 (岳建发〔2016〕7号)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6-02-04 09:27

岳建发〔2016〕7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交通建设局,临港产业新区国土规划建设部、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我局在2015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发现岳阳宝德东堤湾1号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我局采取了相应措施,督促项目切实加强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宝德•东堤湾1号A地块位于岳阳市纺城中路1号,总建筑面积约为:57718.13m2;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1#-11#楼,建筑面积为:11068.63 m2,地上部分建筑面积:8161 m2,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为:2907.63 m2,工程造价:1552.82万元。第二标段为:44#-49#栋为洋房,建筑面积为:33062m2,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22932m2,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为:10130 m2,工程造价:3906.05万元。第三标段为:60#-63#、65#-71#、73#-77#、79#-81#共19栋别墅,建筑面积为:13578.5m2,工程造价:1812.27万元。

建设单位:岳阳华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晓光;一标施工单位:湖南华盛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许建勇;二标施工单位: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礼军;三标施工单位: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峰;监理单位:湖南省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肖波。

该项目于2014年6月陆续开工,2015年8月5日监察支队查处该违法项目,2015年11月2日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2015年11月5日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方面: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脏、乱、差,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变形严重,安全防护不到位,塔吊基础积水严重,专项施工方案与施工现场不一致,不能有效指导现场施工,安全技术资料造假、不同步。

2、质量方面:建筑节能未严格按图施工,部分园拱过梁露筋严重,部分楼梯踏步混凝土成品破损未及时修复,主体验收程序不符合要求。

3、行为方面:该工程属未招投标,未申请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擅自开工建设,直到在查处后,已立案作出了行政处罚和进行司法鉴定,督促完善了相关程序,现已领取了施工许可证和接受质量安全监管。关键岗位人员未严格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到岗履职,对有变更人员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工程存在阴阳合同,工程款资金流向不符合规定,存在劳务分包工程由施工单位未经过劳务公司直接支付给施工班组,工程采购材料款由施工项目部直接支付给个人或材料供应商。

三、处理意见

以上问题,我局质量安全监督处已向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三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分别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和湖南省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并分别约谈了三方责任主体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人,三方责任主体单位高度重视,对该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和反思,经现场复查,现已消除了隐患,整改到位。针对以上情况,经研究,对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岳阳建筑信息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网上曝光,列为我市2016年度建设行业差别化管理单位,同时由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承诺在我市以后的建设活动中,必须做到依法依规、守法经营、安全生产。

全市各建设行业参建主体责任单位均要深刻吸取教训,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对本企业的所有项目全面排查,加强管理,本着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进入我市外地企业要切实强化企业对项目的管理,杜绝“三包一挂”的行为,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努力创建示范工程和优质工程。全市各建设主管部门和各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要坚决予以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和上报记录其不良行为,领导干部要带队深入一线、驻点督导,增强一线监督人员责任感,确保我市建筑领域一方平安。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