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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年中岳阳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岳建函〔2016〕266号)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6-11-25 11:01

岳建函〔2016〕266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建设局)及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6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查工作的通知》(岳建函[2016]93号)精神,我局对全市9个县市区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自查汇报,检查了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施工图纸设计专篇、建筑节能产品备案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和合同备案等相关资料,并实地抽查了27项在建或已竣工工程。通过检查发现,2015年7月至今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总体态势较好:一是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对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贯彻落实较为到位,监管力度有所增强。临湘市、平江县、汨罗市住建局领导重视,工作成效显著。该县的建筑节能工作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二是施工图审查机构能够严把建筑节能关,经审查的工程项目基本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三是监理单位的现场管控作用比去年有较大的提高,确保了大部分施工单位能够满足节能设计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勘察设计方面。勘察设计单位对建筑节能认识不足。个别勘察设计单位节能设计水平较差,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无法按图施工。二是建筑工程施工方面。擅自变更节能设计现象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部分建设单位不按设计图施工,未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作业,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材料掺假等。个别工程建筑节能部位施工质量较差,保温砂浆厚度不够,有的没有使用网格布,有的仅采用了水泥砂浆,使用的节能产品未经检测。

三、处理意见

鉴于以上问题,决定对违规情节较为严重的相关建设主体提出如下处理意见:长沙市华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云溪区城南小学教学楼图纸前后不一致,运用规范不准确等;湖南湘阴县美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湘阴县城东小学教学、宿舍楼降低节能设计标准,材料未按要求送检。现对上述两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建筑节能工作的认识。各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提高建筑节能工作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我市建筑节能事业的快速、全面发展。

2、加强领导,强化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组织机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义务,形成团结协作、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环节的监管,对严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确保建筑节能标准的贯彻执行。

附件: 2016年岳阳市.建筑节能检查项目情况.doc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