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07〕174号)和《关于委托下放建筑业部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25号)规定,经我局审核,徐岳云等6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余泽征等1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初始注册条件,陈红伟等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姜治鸿等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谢志勇等8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彭庆军等3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夏红军等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
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岳阳市2016年第12批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审批结果汇总表.xls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