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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岳建发〔2017〕13号)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7-03-13 09:37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交通建设局,城陵矶新港区国土规划建设部、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相关科室和单位:

为切实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和减少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及我局关于建设行业联动监管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黑皮任主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叶建国任常务副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任副主任,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质安科、市场科、法规科、招标办、设计科、审批办、城建科、住保科、节能科、质安处、监察支队、检测中心、岗培中心、造价站、提质办、信息中心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其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彭韬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勇、张伟、张强、李为、刘丹、李新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年度质安监管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2、组织领导全系统开展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建管、质安、执法专题活动。

3、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4、组织协调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核实、处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工程领域伤亡事故的统计和报告工作。

5、协调组织建设工程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

6、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安全管理方面的专家,指导协助解决在建项目起重设备、支模体系、脚手架、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关键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其它涉及质安的建管联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2、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例会,遇到突发或重大问题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专门会议。会议一般由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

3、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服从统一领导和调度,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工作联动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是一个组织协调调度机构,不影响和不替代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