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精神,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将房地产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四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为做好与新标准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局暂停受理房地产企业资质(三级、四级)申请,不再核发上述相关资质等级证书。待新的政策文件公布后,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