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法治护绿”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岳阳市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清单》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建筑扬尘污染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岳阳市岳阳楼区金茂・和茂楼7号地块项目,未取得施工审批手续擅自施工,施工现场围挡未实现全封闭管理,且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项目公示牌,大面积裸土未覆盖防尘网,喷淋降尘系统处于停用状态,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缺失。
二、整改目标
确保建筑施工扬尘防治“6个100%”措施落实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1.压实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一岗双责、党政同责”。
2.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法治观念、防治标准深入人心,着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扬尘防治意识和能力素质。
3.强化监督检查,对在建工地实施一季度一打分排名,一月一专项检查,一周一巡查,确保施工现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4.以督察反馈的金茂和茂楼7号地块项目等项目为重点,对照标准要求,不折不扣认真整改到位,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市政线性类项目,小散工程等进行全面排查。
四、整改效果
现各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均达到“六个100%”。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0-8758020;联系地址: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会展中心东侧)。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