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04号、〔2018〕2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并广泛征求相关企业意见,拟调整“社会贡献”分值设定标准。现公示如下:
一、按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计分。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每年评价一次。
二、具体加分标准设置
(一)注册地在本市的建筑业企业
1、获评AAA级的计10分;
2、获评AA级的计8分;
3、获评A级的计6分。
(二)注册地非本市的建筑业企业
按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年限,分别设置社会贡献权重系数,即:
1、20年(含)以上的,权重系数为0.5;
2、10年(含)~20年的,权重系数为0.4;
3、5年(含)~10年的,权重系数为0.3;
4、1年(含)~5年的,权重系数为0.2;
5、不足一年的,权重系数为0.1;
6、在我市没有分支机构的,权重系数为0.05。
社会贡献得分为信用等级分值(AAA:10分,AA:8分,A:6分)乘以相应权重系数。
三、本信用评价“社会贡献”分值设定标准与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配套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1日至5月28日止。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