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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印发实施“租赁九条”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7-07-28 16:58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佛山市召开的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上了解到,佛山已印发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租赁九条”),其中包括“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等九大内容。佛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佛山的首要目标是扩大国有平台规模,让国有平台引领、带动和规范佛山住房租赁市场。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中,佛山是12个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

据了解,目前,佛山市的租赁市场尚不发达,租房主力主要由第二产业人员构成,因此租赁行为多集中于城中村。此外,第三产业发展水平较低,集聚在第三产业的外来人才较少,导致房屋租赁市场消费水平较低、房屋空置、租金水平不高。但同时,随着广佛同城的推进、城市的发展,佛山的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近年来有大量人才涌入,这是佛山被选为试点城市的主要理由。”有关专家说。

随着入选试点城市及“租赁九条”的推出,佛山各界也开始思考如何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有关专家建议,佛山应充分利用“广佛同城”优势,引导广州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来佛山租房。

除首要目标之外,佛山还将盘活存量房、完善供地方式。开展卖地自持、“商改租”、“工改租”及“三旧”改造,盘活存量房源;着手开展城中村改造,开启城市更新模式;在各区开展集体土地建设“只租不售”试点项目。同时,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创新租赁服务。完善住房租赁税收和金融支持政策,降低租赁运营成本。开展混合所有制经营,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样化运营模式,培育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据介绍,该方案包括九部分,分别是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探索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的有效途径,创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规范城中村住房租赁,鼓励住房消费,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以及提供金融支持与加强行业管理。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7.25 记者 郭骞 通讯员 曹梦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