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建议提案

岳建字(2021)5号(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10-18 09:59

岳建字〔2021〕5号B类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

答    复

 

民进岳阳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提案》已收悉。《提案》对目前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开发利用存在问题的剖析很透彻,提出的建议很好,对于加强我市名城保护工作很有借鉴作用,我们将认真参考吸纳。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整体性保护,留存岳阳历史风貌

1、延伸保护内容方面。市文旅广电局制定完善了文物保护规划。全市2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正在或已完成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其中位于中心城区的岳阳楼、岳阳文庙、慈氏塔、铜鼓山遗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已获得省政府批准并公布。

2、延展保护范围方面。为建立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市文旅广电局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岳阳市1670处不可移动文物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不可移动文物管理的需要。针对国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存在未进行文物影响评估就进行工程建设事件,要求在有关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审定公布的保护规划要求办理文物保护相关手续。

3、动态性预警方面。市文旅广电局完成了《岳阳市文物数字化管理平台规划》的编制并获得专家评审,将全市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文博场馆、文博活动纳入到统一平台,建立全市文物管理利用体系、文物安全监测体系、文物辅助决策体系。同时,对全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五年行动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和轻重缓急原则,现在已编制完成了《岳阳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暨五年行动计划》。

二、坚持精细化管理,推动保护规划落地

1、加强组织领导方面。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名城保护机制和议事程序,成立了以市长任主任的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决策名城保护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和各方资源。同时,成立了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现有城市规划、建筑、文史、文物考古、民俗、文化、旅游、园林八大类别的专家22名。

2、完善工作机制方面。针对市城区5个区政府(管委会)名城保护工作,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下发了通知,要求参照市里的模式,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各县市区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等相关工作,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职责有专人专管专抓。同时,将《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纳入全市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范畴,将文物保护知识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并邀请专家进行文化遗产专题知识讲座,开创了我市文物保护知识进党校先河。

3、保护规划编制方面。继2013年《岳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陆城南北正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批复实施后,又完成了《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整治规划》编制,并启动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工作,待规划修改完成后,尽快启动两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改工作。

4、填补规划空白方面。岳州关产权属岳阳海关。作为国保单位,为加强保护利用,岳阳海关已将管理权委托给临港新区进行管理,具体工作由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下一步,市文旅广电局将加强对岳州关的指导,尽快指导和督促管理方完成编制保护规划和修缮方案,待方案成熟后,报省文物局审批。临湘市正在组织编制羊楼司镇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湘阴县青草湖村保护规划已经市级专家组织评审会议通过报送省住建厅,待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

三、坚持渐进式改造,保护名城重要节点

在岳阳历史文化名城“大架构”下,特别注重规划引领效能的发挥。如在历史城区范围内的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整治项目等,我们严格落实保护规划的控制要求,在保护景观视廊、控制建筑高度、控制整体风貌等方面慎重论证方案,优化设计。一方面坚持渐进式推进。已启动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整治项目,按“民生优先、保护优先”的要求,坚持“整体规划、分步设计、分期推进”,将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突出打造街河口两侧和慈氏塔周边两个重要节点,从而带动整个街区的保护和利用。市城投公司通过对街区内的历史建筑进行收购,并按修缮方案完成修缮工作。另一方面坚持阶段性评估。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向市政府提出的审议意见,我局作为牵头部门,积极与相关单位对接,按审议意见要求逐步整改落实到位,已于2020年6月1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审议全票通过。另外,积极迎接住建部来岳督查检查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完成了住建部对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的自评工作,完成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省级评估验收自查。同时,市城投公司在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整治项目中为更好地体现岳阳历史文化的特色,多次去往外地考察,借鉴各地保护与利用的优秀成果,对特色鲜明、保护内容与规划利用表现突出的,结合岳阳实际情况进行梳理融合。

四、坚持创新性利用,巩固保护工作成效

一是针对街区内的历史建筑,市城投公司正在按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19栋历史建筑(第一期)修缮方案实施修缮,第二期22栋历史建筑修缮方案正在编制。同时,陆城镇南北正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作已铺开,收购了11栋历史民居,修缮了12栋历史建筑,正在组织实施系统性保护修缮工程,对古街的给排水及旅游设施进行升级,并恢复青石街道路面,在保持原有建筑风格的前提下,逐步将历史街区主色调凸显出来。二是岳阳教会学校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五年来,岳阳教会学校共争取国家文物局资金近5000万元用于保护修缮,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可以将岳阳教会学校作为核心和依托的区域,利用整体旅游规划编制、招商引资等项目开发。但如果单独将教会学校作为个体招商引资,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目前还存在法律障碍,且审批程序十分复杂。南湖新区与上海银米科技文化公司就开发利用正在洽谈,将打造集美育教育培训、艺术设计创作为主的教学研基地,项目计划投资约60亿元。三是关于研究出台《岳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目前,我市已出台《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对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戏曲、传说、传统工艺、传统产业、饮食文化、民风民俗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进行了相关说明。四是关于非遗商标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据此,涉及商标权的非遗使用应当适用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因此,非遗名称在符合商标要件的前提下可以被注册为商标。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保护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9日

 

承办负责人:吴德仁

承  办  人:汤志杰  1387405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