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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建字(2020)45号(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09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10-13 08:47

岳建字〔2020〕45号B类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096号提案的

答   复

 

许红丽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长寿巷片区升级改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城区升级改造主要通过拆除新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两种方式进行。

一、基本情况

长寿巷至建湘路片区北起花板桥路,南达金鹗中路,东至长寿巷,西抵建湘路,包含市人社局仁和小区、四化建公司南片职工宿舍区、五里牌派出所小区、恒辉一区、恒辉二区、金域华府、板桥福邸、古井社区居民点和市环卫局金鹗小区等居民住宅小区和居民点。以上住宅小区和居民点中人社局仁和小区、金域华府、板桥福邸属2000年后建成的新住宅小区,四化建公司南片职工宿舍区、五里牌派出所小区、恒辉一区、恒辉二区、古井社区居民点、市环卫局金鹗小区属2000年前建成的老住宅小区和居民点。

二、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

1、申报标准。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岳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19〕19号)明确老旧小区认定标准:一是纳入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应当为市城区2000年及以前建成、已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且符合国家、省、市其他改造范围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二是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2、申报程序。一是居民提出申请。经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以下简称小区双“2/3”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后,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改造申请。二是确定改造小区。老旧住宅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管委会)对小区改造申请逐级审核后,根据居民意愿、现状条件、资金筹集、改造内容等报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小区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报请市政府审定列入年度改造计划。

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根据相关程序由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3、资金筹措。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通过居民、管线产权单位和房改房原产权单位出资,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资、投资等方式筹集。

三、问题的处理

1、该片区范围内四化建公司南片职工宿舍区和五里牌派出所小区,四化建公司有意向对其投资征拆。

2、该片区范围内恒辉一区、恒辉二区和市环卫局金鹗小区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标准。我们已要求岳阳楼区政府对以上老旧小区的摸清现状,深入小区进行广泛宣传,在征询获小区双“2/3”以上业主同意后,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改造申请,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

1、住建部、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 号)

2、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湘建城〔2020〕50号)

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岳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19〕19号)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4日

 

承办负责人:周建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吴刚  0730-875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