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建议提案

岳建字(2020)25号(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10-12 11:13

岳建字[2020]号A类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余飞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噪音管理与整治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噪声扰民问题一直受到人民群众广泛关注,该问题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一极三宜” 江湖名城建设。而噪声来源涉及多个方面,也涉及多个部门职能。您提出的提案中,涉及我局的工作主要是整治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我局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职责范围

1、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2、部门职能职责。依据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岳办[2016]17号)要求,整治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我局和市城管局为责任单位,我局具体负责对中心城区进入建设部门监管程序的在建工地围挡之内的施工噪音扰民现象进行整治。

二、总体情况

从市热线办2019年12345公众服务热线运行情况简报获取的数据,2019年,我局2019年全年共受理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投诉1348起,处理率100%、回复率100%。

三、主要措施

针对建筑工地噪声来源主要为渣土车运输、违法建设夜间抢建、合法工程建筑主体施工等复杂因素,涉及多个部门职能工作的特点,我们采取了四项举措:一是加强受监工程管理。成立了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明确奖罚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作业。特别是中高考“特护期”,下发通知并加强巡查,做到了临近考点的受监项目全天停工,所有受监项目夜间一律停工。二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了24小时受理投诉热线,凡接到12345热线,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属于本部门工作职责的,迅速处理,回复群众;超出本部门工作职责的,及时反馈信息,以便环保、自规、城管等部门快速查处。三是实行“差别化”管理。将多次收到市民投诉的建筑主体施工扰民投诉列入差别化管理项目台帐,约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责任人员,加大日常监督管理频次,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企业坚决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四是特殊情况提前公示。建筑基础和主体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工艺要求,同一批次的结构必须一次性浇筑,部分工程因同一批次结构工程量大,浇筑时间长,必须24小时连续施工,从而在夜间浇筑混凝土时声音过大,受到群众投诉。考虑到工种工艺的特殊性,我们要求建筑施工现场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夜间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张贴连续施工公示,并要求施工单位协调好周边居民关系,做好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7日    

 

 

承办负责人:张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邵志超  07308758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