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建议提案

岳建字(2018)252号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1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8-10-30 14:48

尊敬的许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中涉及我局的工作职责

根据《关于明确城区范围噪声污染和空气污染执法职责分工的通知》(岳编发〔2014〕2号)文件规定,“在施工围档内产生扬尘污染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执法;在城市道路撒落渣土垃圾和导致扬尘污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岳阳市城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执法”,因此,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建筑施工围档范围内扬尘污染的管理。

二、我局就建筑扬尘防治采取的主要措施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印发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长效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岳建发〔2015〕35号)文件,成立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叶建国为组长,各相关二级机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责任,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7〕5号)、《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2018〕7号),明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并多次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就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主要狠抓六个重点,即:规范施工现场围挡与大门;做好施工场地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规范材料堆放;规范建筑垃圾、土方、渣土清运;做好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控制。

为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我局还专门设置了施工噪声扰民和扬尘污染的投诉联系人,与市政府热线办、12345市长热线进行了工作对接,24小时专人负责接待相关投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与城区建设工地责任单位签订了《扬尘防治工作责任状》,明确项目主要责任单位的扬尘防治的责任,确保扬尘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充分运用自媒体多次在“岳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扬尘防治措施,推介先进经验做法等信息,指导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今年6月10日,组织全市部分施工企业及在建项目负责人80余人到长沙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岭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标进行扬尘防治专项治理观摩,有效促进扬尘防治工作持续开展。对具备一定规模的项目,推广使用扬尘监测系统、喷淋系统等,如洞庭湖博物馆、恒大绿洲、美的梧桐庄园等。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未达到扬尘污染控制要求的施工工地限期整改,对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和实施行政处罚,确保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在可控范围内,确保我市环境卫生。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1日

承办负责人:彭彪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杨晟 0730—8295398